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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安全用药知多少

科普小知识2022-07-09 19: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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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安全用药知多少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胎儿的健康,因此在选择治疗药物时应特别注意避免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妊娠期药代动力学特征

怀孕期间妇女的胃肠活动减少,胃酸分泌减少,口服药物吸收减慢,峰值时间滞后,生物利用度降低。早孕呕吐也是影响药物吸收的原因,通常应通过注射给药。

药物分布孕妇平均体重增加10 ~ 20公斤,血浆容量增加约50%,总体液和细胞外液也增加。因此,妊娠期药物的分布量显著增加。

妊娠期药物代谢由于激素分泌的变化,药物代谢也会受到影响。

妊娠期间肾血流量、肾小球滤过率和药物排泄的肌酐清除率均增加,导致药物通过肾脏加速消除,这对主要通过肾脏排泄的药物或活性代谢物具有重要意义。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早孕是胚胎器官和内脏的分化期,最易受外来药物的影响。受精后3周至3个月,如果受药物影响,可能会出现功能或形态异常,导致胎儿畸形。例如,雌激素、孕酮和雄激素会导致胎儿性发育异常。沙利度胺可导致胎儿肢体、耳朵和内脏畸形。氮芥类药物可引起泌尿生殖系统异常,导致胎儿手指畸形;叶酸拮抗剂可导致胎儿颅面畸形、腭裂等。

在胎儿的发育期,如怀孕5个月后服用四环素,胎儿牙齿可能变黄,釉质发育不全可能导致骨骼生长障碍。

服用镇静剂、镇定剂、麻醉剂、止痛剂、抗组胺剂或其他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的孕妇会抑制胎儿神经活动,甚至影响大脑发育。妊娠晚期使用抗凝剂华法林、大剂量苯巴比妥或长期阿司匹林可导致严重的胎儿出血甚至死产。抗疟药物、磺胺类药物、解热镇痛药物等的使用。,可导致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红细胞溶血;分娩前应用氯霉素会导致灰色婴儿综合征和新生儿循环系统疾病。

药物妊娠毒性分类

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未出现任何对胎儿的危险。没有证据表明在怀孕的第二和第三个月有危险,这可能对胎儿造成很小的伤害。如正常剂量的脂溶性维生素a和维生素d、各种水溶性维生素、氯化钾、柠檬酸钾等。

在动物繁殖试验中,乙类对胎儿没有危险,但有副作用。然而,在对照组的早期孕妇,他们的不良反应无法确定。如阿昔洛韦、阿莫西林、青霉素、氨苄西林-舒巴坦等。降血糖药物二甲双胍、阿卡波糖、门冬胰岛素、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消化系统药物法莫替丁、雷尼替丁、泮托拉唑均属于乙类..

在动物研究中,C级已被证明对胎儿有不良反应(致畸、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没有对照组,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也没有可用的数据,只有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弊时才给予药物。抗病毒药物如奥司他韦和更昔洛韦,抗菌药物如阿米卡星、咪康唑和氯霉素,降血糖药物如瑞格列奈,消化系统药物如多潘立酮和抗高血压药物如美托洛尔都属于这一类。

D级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危险,只有当它确实对孕妇有益时才应使用。妥布霉素、伏立康唑和美托洛尔在妊娠中晚期使用时属于这一类。

对X类动物或人类的研究已经证明,它可以导致胎儿畸形,或者根据人类的经验,它对胎儿、对人类或两者都有害,并且这种药物对孕妇的危害显然大于其益处。怀孕或即将怀孕的妇女禁止服用该药物。如抗病毒药物利巴韦林、调脂药物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氟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等。、激素类药物非那雄胺、炔诺酮、催产素、米非司酮、戈舍瑞林和沙利度胺、华法林、甲氨蝶呤、米索前列醇、前列腺素E1、碘甘油等。

妊娠期用药原则

孕妇用药应遵循七个原则,即禁止某些致畸药物。药物治疗必须有明确的适应症和适应症。服药时必须注意怀孕周,并严格控制剂量和持续时间。可用和可有可无的药物应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当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疗效相同或相似时,应优先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禁止在孕期使用实验药物,包括妊娠试验药物;如果药物单独使用,可以避免联合用药,如果结论是肯定的,则不需要新药。

[摘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