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高校兼职风险正在降低
7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中国允许科技人才在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兼职,并推动为海外人才提供优惠和便利的政策。
早在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和离职。三年内,人事关系可以维持。
从那以后,尤其是这个月,这项政策已经在北京、*、安徽等地实施。如果说在过去,公共机构的雇员经常被认为“在海上创业”和从事兼职工作的风险很大,那么这种选择的风险在未来将大大降低。
突破成果转化的“中间障碍”
鼓励科技人员兼职等政策的出台,对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使科技人员合理合法地解决实际问题中国农业大学的介绍教授胡说。
2006年回国后,团队研发了一种新型高效盐碱地改良剂,并自主研发了一套盐碱地快速生态化改造技术。盐碱地改良技术可以在实验室之外大规模推广,他的团队在国内甚至世界上都很少。
“我一直在努力把科学研究和实践结合起来,从实验室里获得科技成果。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无疑给了我们一剂强心针,也给了我更多鼓励。”胡对说: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之所以继续鼓励科技人才在高校和企业创业或兼职,是因为事业单位科研成果转化率不到10%,大量技术人员存放在事业单位,由于*机制的原因,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如果这些科技人才可以在大学和企业兼职,每年可以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
**自治区动物科学院兽医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黄炯,很高兴作为一名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和长期在研究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参与《关于深化*人才开发*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工作,到见证本月《实施意见》的正式发布。
"这将大大提高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研究团队的活动."黄炯表示,更好、更实用的人才引进和流动措施与更具吸引力的激励条件相结合。《实施意见》采取多管齐下的综合策略,扩大了政策的实际效果,减轻了研究人员的负担,增强了他们的活力。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张小磊认为,只要风一吹,种子就会发芽。随着《实施意见》的深入实施,名不副实的科技人员的地位将发生很大变化。创新的春天将会被淹没,创业之花将会开放。有实际成就和贡献的科技人员既有“面子”又有“衬里”,他们就有“名利”。
突破科技人员流动的“障碍”
允许科技人员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兼职,不仅突破了科研成果转化的“中间障碍”,而且允许科技人员向多方面流动。
本月初,北京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打破机构人员流动壁垒,启动专业技术人员“共享”新机制。支持和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六种模式:兼职、在职创业、在职创业、企业在职挂靠、参与项目合作、脱产创业。
此外,在离职期间,企业家可以保留相应的人事关系、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相关福利。如果生意不成功,这些员工也可以选择回到原来的单位。
也是在这个月,安徽省发布了《关于在高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在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利用科研院所的人才和专业优势,使企业研发人员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共同开展研究,将成为培养企业科研骨干的新平台。
“目前,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机制还不完善,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高校面临着科技人才和创新人才的短缺安徽工程大学校长刘宁说。
高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有利于促进高校科研,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激活高校科研团队,开辟用人渠道,完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也便于高校开辟人才引进渠道,为高校培养创新人才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
“高校流动岗位的建立扩大了校企合作的范围,提高了校企合作的水平。通过校企合作和产学研对接,实现优势的强大组合和互补,有效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平台建设。高校已成为企业的技术后盾,共同应对企业的关键技术问题,应对国家、省和企业的重大和重点项目。高校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参与企业的技术决策和产品研发,提供技术信息,转让科研成果,提高科研成果的利用率,在智力上相互补充,充分发挥群体优势,促进企业发展。”刘宁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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