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副教授剽窃本科生毕业论文 校方:已处分
云南师范大学对赵报告的回应
6月14日,一位名叫“Xi·小轩·薛”的网民在微博上说,他2006年在云南师范大学完成的本科毕业论文《论佛教对《聊斋志异》的影响——营造一个鬼狐世界》被该校一名副教授剽窃。李副教授在对毕业论文进行删改后,更名为《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中的佛教文化思想分析》,并以自己的名义在《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上发表。
"他剽窃了我的论文,这使我被误认为剽窃了他的论文."在发现论文抄袭后,该网民向云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并于今年3月10日收到书面回复,称“李副教授已被给予警告处分”然而,由于一些网站和数据库中的论文名称仍然是李副教授,该网友在微博上发帖,希望能给李副教授一个提醒。
愤怒的
提交的作品被退回给原作者,涉嫌剽窃。
微博用户“Xi小轩雪”是2006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的赵毛毅。2016年3月25日,她因对论文的贡献被杂志退回。她正准备完善10年前写的毕业论文。没想到,在收集资料时,她竟然发现自己的论文被云南师范大学的一名副教授剽窃了。
“我在修改论文时检查了数据,发现论文是李副教授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内容变化不大。”赵说,他从2005年开始写毕业论文,原文9000字,被李副教授删减到5000字,发表在《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上。她在网上搜索了本文的相关信息,作者也是不知名的李副教授。
"他剽窃了我的论文,但其他人怀疑我抄袭了他的论文。"赵觉得很冤枉。赵了解情况后,接到李副教授的电话。在电话的另一端,对方强烈否认剽窃了他的论文。
“当时我说,在这种情况下,这件事应该让师范大学的纪委知道。”赵告诉记者,在她表示要通知学校纪委后,李副教授两小时后给她回了电话。“他说他不记得论文的内容了,因为发表得太早了。经过询问,他承认为了应付高质量课程的录取,他在我的论文中使用了大量的材料。”赵说,当时李副教授告诉她,除了她的论文,她还用了另外两个学生的论文,并得到了这两个学生的同意。
李副教授说,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他可以发表一篇以我的名义写的论文赵很难接受“以文换文”的提议。“我拒绝了,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声誉。如果我同意他的提议,万一他的论文再次被剽窃,我将成为一个剽窃者。”赵表示,他希望这一事件能给李副教授一个警示,使他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同时也促使学生保护自己的权益。
要求
副教授公开以书面形式道歉,并给报纸重新命名
2016年3月29日,赵向云南师范大学纪委举报李副教授剽窃行为。接到报告后,云南师范大学对此事进行了调查。2017年3月10日,赵收到了云南师范大学纪委的书面答复。
记者看到,在盖有云南师范大学纪委公章的回复中,校方称:经调查,赵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据此,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处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李xx同志警告处分”。
昨天,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李副教授。
"她最初用于这个项目,现在已经改名了."针对这一剽窃行为,李副教授给出了这样一个说法。当记者想了解更多情况时,他说学校正在处理此事,并挂了电话。
记者多次致电云南师范大学纪委,但无人接听。
既然你已经收到了学校的回复,赵为什么要在微博上发帖呢?
“事实上,我的呼吁很简单。我希望李副教授承认剽窃,公开书面道歉,然后在万方数据库中重新命名论文。”赵表示,尽管学校已经处理了此事,一些网站也对该报进行了更名,但万方数据库和一些转载网站仍有李副教授的名字,这对她影响很大。
“我一直为自己在云南师范大学的学生身份感到自豪。毕业十年后,我从未想到会遇到如此荒谬和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我也希望用我自己的经验来警告人们。”赵对说道。
积极分子
律师声明:物品侵权索赔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在被称为“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的中国知网知识网络空间上,作者署名的栏目在《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第03期)发表的蒲松龄长篇小说《聊斋志异》的佛教文化思想分析中,已改为“赵”。在斗鼎网上,论文被标注为“已删除”,但在在线文献共享平台“倒科巴巴”上,作者的签名仍然是“李××”。
作为对文章侵权的回应,律师认为原作者应该收集证据来证明文章是他自己写的,而另一方是在剽窃。根据版权法,剽窃者将被起诉。
根据具体情况,剽窃者可能会被要求道歉和删除已发表的文章,并更改为原作者的名字,以减少对原作者的影响。如果影响严重,原作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城市时报(实习记者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