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校成腐败重灾区 一年半共26人落马
据新华社报道,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安筱萸、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钟元、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范新建、四川理工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曾黄林、四川卫生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邹士龄、绵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苏志贤...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不断加大反腐力度,高校领导*一个接一个倒下,引起
高校腐败频发,涉及巨额资金。
根据四川省纪委的数据,自2013年5月以来,四川省已经调查了36起高校腐败案件,处罚了26人。教育部门腐败案件在重点行业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排名第一。自2013年以来,三名大学校长和秘书因受贿被起诉和审判。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沈健表示,调查显示,高校的基础设施和采购已成为腐败高发区。
以绵阳师范大学的苏志贤为例,苏志贤在学校新校区扩建中接受了14笔现金捐赠,总计860万元。该案涉及一批中层*,涉案金额均超过100万元。根据判决,2009年至2011年,商人肖某要求苏志贤协助协调合同事宜,并向其行贿6次,行贿金额为151万元。
当时,绵阳师范大学基金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招标办公室主任王某的证人证言显示,当王某向其汇报该校纸厂校区教学实验楼a区等项目的开工情况时,苏志贤要求王某“照顾”肖某。肖某以芝罘公司的名义投标时,由于只有二级资质,苏志贤也表示投标文件应由一级资质改为二级资质,最终芝罘公司通过串通投标成功中标。
专家:校长负责制定“自己的责任制”
调查人员和专家表示,近年来,一些高校大规模扩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领域投资大幅增加,使得高校腐败现象集中表现。
四川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委罗忠信告诉记者,早在五年前,学校就规定中层*每年都要签订廉政协议。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近年来学校也引进了许多系统。然而,尽管规定看似严格,但四川大学前校长安晓宇、原规划建设厅副厅长崔波和罗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存在问题。
"高校管理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导致权力过度集中."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陈表示:“中国大学普遍缺乏运行顺畅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一些地方,校长负责制已经变成了“自我负责制”或“个人负责制”。"
一些学者建议改革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针对高校内部管理,坚持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的原则。改变当前大学纪委与其所在大学的依赖关系;加强高校外部审计和监督;加快建立高校财务披露制度,消除财务管理的隐性操作。(原题:四川:重点行业教育部门腐败案件第一名自2013年5月以来,该省共查处高校腐败案件36起,基础设施和采购领域成为腐败的高风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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