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师大原拆迁办主任受贿12万被判10年半
科普小知识2022-07-10 11: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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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11月26日)获悉,原首都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生活服务中心主任、拆迁办公室主任郝久宽,利用学校便利为大学生搭建公寓进行拆迁工作,收受贿赂12万元,被北京市第一中学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
2012年7月11日,第一师范大学东校区拆迁项目经理戴龙因帮助多户拆迁户获得高额拆迁款和收取39万元处理费被海淀检察院传唤到庭。当被问及此事时,戴龙透露,首都师范大学拆迁办公室主任郝久宽曾表示,他已经从被拆迁人那里得到了2万元的补偿。2012年8月15日,海淀区检察院在北京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逮捕了郝久宽。同年8月29日,郝久宽因受贿被捕。
检方指控郝久宽在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搬迁期间,通过审查搬迁证明材料、搬迁补偿协议以及监督搬迁公司的工作,帮助被拆迁人获得了更多的搬迁资金。他于2006年12月从被拆迁人刘某处获得2万元,2011年9月从戴龙获得10万元。
今年7月,海淀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郝久宽10年半有期徒刑,没收赃款12万元。郝久宽拒绝接受上诉。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驳回了郝久宽的上诉,裁定驳回了郝久宽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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