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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破两起篡改志愿案 一嫌犯称为以后与同学玩

科普小知识2022-07-10 1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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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凌晨,山西省*厅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晋城警方破获了两起非法入侵计算机网络和篡改他人高考志愿的案件。

澎湃新闻发现,在警方报道的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登录了山西招生考试网,篡改学生高考志愿。一名嫌疑人为了方便与学生玩耍而篡改志愿者,而另一名嫌疑人与学生发生冲突。

警方称,这两名嫌疑人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均被晋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1:为了方便以后和高中同学一起玩

警方告知,2016年8月1日,晋城市泽州县第一中学学生李某举报该高考志愿被篡改,无法修改,导致其未被大庆师范大学录取。经过警方的网上核实、分析和判断,犯罪嫌疑人李某很快被查出并抓获。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8岁,泽州县人)与被害人李某是泽州县第一中学的同学。未经被害人同意,犯罪嫌疑人李某秘密使用被害人的考试号码和密码登录山西招考网,并修改了李某的高考志愿。结果,尽管受害人李某达到了大庆师范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但他并未被该学院录取。

据《山西法制日报》此前报道,犯罪嫌疑人李某篡改了其同学李某的高考志愿,目的只是为了在大学期间与同学玩耍。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与李某是同班同学。他们在今年的高考中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考虑到这两个人在高考中的分数并驾齐驱,而且平时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他认为这两个人不太可能被报道的一号或二号志愿者所接受。李某得知李某的第三个愿望是去省外的一所学校学习后,为了方便以后的联系和玩耍,李某就想篡改李某的第三个愿望。今年7月30日10: 00至12: 00,李某秘密使用李某的账户和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对李某的高考志愿进行修改,将他的高考志愿之一大庆师范大学改为吕梁大学。结果,李某(高考成绩441分)已达到大庆师范大学第二批山西本科B级科技录取分数线(440分),但未被学院录取。

案例二:与学生琐事的冲突

2016年8月1日8: 00左右,晋城市高平市*局接到高平二中学生牟伟的举报,称其高考志愿被他人恶意篡改,导致其未被山西医科大学录取。经过网上核实、分析和判断,警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魏某并将其逮捕。

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牟伟(女,19岁,高平市人)和被害人牟伟都是高平市第二中学的学生。在高考前夕,这两个人在一些小事上发生了冲突。犯罪嫌疑人牟伟秘密使用受害人无意泄露的考试号码和密码登录山西高考网,改变了受害人高考志愿者的职业秩序。结果,牟伟没有被山西医科大学护理专业录取。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分别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晋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删除、修改、增加或者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删除、修改或者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造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