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 聘171位国家督学
2012年10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特殊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条例》正式实施。10月11日,新中国最高标准的教育督导机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首批任命了171名国家督学。这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后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制定特别法: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根本
《教育督导条例》在党*、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明确规定了教育督导的适用范围、原则、机构、队伍、实施和法律责任。此后,教育督导有法可依,教育改革和发展获得了更多动力。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王展指出,《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完善基础教育体系,形成决策和实施相协调的更强有力的教育督导体系,促进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全面实施。有利于加强各级*依法对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监督和保障作用,督促学校依法办学、依法办学,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质量观和表演观,共同营造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氛围。
创新*机制: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关键
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和方法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难以推进素质教育。教育*和机制不健全,学校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投资不足,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地位尚未充分落实...
这些是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教育督导必须突破的瓶颈。
多年来,中国的教育督导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国家建立了*、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形成了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督学队伍,督导人员近5万人,其中专职督导人员近2万人。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目前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督导方式仍然不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因此,《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监督体系和监督问责机制”,“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监督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各地通过试点,积累和总结了一批教育督导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成立了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全国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监督和评估。
这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又一次制度创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将教育督导提升到国务院层面,不仅可以保证督导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且可以形成多部门的合力,保证督导的有效性。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和第九次全国督学任命会议指出,当前要完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督评估机制,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学校督导评估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完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改革教育评价模式。完善监督报告和整改问责机制,强化监督效能。
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保证
从确保“两基”历史任务的全面完成,到推进国家重大教育政策工程的实施,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到督促解决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到积极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控...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为促进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实施和教育的科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
发达国家的教育经验表明,专业的督导队伍更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指出,我们把国家督学作为教育部的顾问和参谋,重视国家督学的作用。历届国家督学积极参加各种督导活动、调查研究活动,深入基层,不遗余力,为促进我国中、下中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新成立的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指导,遴选和聘用国家监察员。他们的数量比上一次增加了近一倍。它们涵盖不同层次的所有层次和类型的教育。他们吸收了不同层次的许多部门和领域。他们同样重视第一线、*和地方各级的行政、教育和科学研究,以及结构一级的所有各级各类教育。从那时起,教育督导的实施机构将更加权威,教育事业的督导标准将进一步深化。
我们必须坚持把教育督导工作放在经济和社会对教育的宏观要求的背景下,成为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较高政策法律水平的教育专家。要与时俱进,创新督导理念、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增强教育督导的预见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要关注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和难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和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有份量的决策咨询报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和第九次全国督学工作会议的部署,是教育督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也是教育督导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我们要按照党*、国务院的要求,敢于检查真相,敢于讲真话,规范、高效地履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职责,”国家督察林李安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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