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17/2018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来访的研究人员提供开放式基金。它以顶层设计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吸引国内外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工作,旨在促进学术思想和人才的国际化和多样化,产生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培养科研人才。开放主题采用分类发布、定向和*探索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四类:面向常规主题、面向国际合作、面向大型平台和面向中英环境科学联合中心。为了促进我国有机地球化学的发展,在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海洋和湖泊资源的合理利用、全球变化规律的认识、环境污染的监测和控制等方面取得了相关的基础数据和初步认识。
开辟资金来源
科技部为这个房间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拨出了专项资金。
研究方向和内容
1、常规课题的资助方向
(1)深部烃源岩的发育和生烃-聚集演化
(2)非常规油气地球化学
(3)新有机污染物的环境归宿、人类接触和健康风险
(4)大气环境化学和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原则
(5)华南陆地和热带海洋生物的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和环境演变
2.国际合作主题(仅限外国人)
基于有机地球化学发展中的前沿科学问题,我们将推动海外科研人员来我实验室开展实质性合作与交流,提升实验室国际化水平。
(1)“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国家合作议题
(2)国外高层次科学家与青年学者的合作
3.大型-超大型仪器设备专用
今年的重点是有机地球化学的热点科学问题,支持基于以下三种大型仪器平台的开放合作研究(见:http://www . sklog-1 . cn/big machine/)。申请人应强调所开展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和创新性,并初步设计大型平台的申请方案(包括工时、样本数等)。)。
(1)傅里叶变换离子回旋共振质谱
(2)大型烟雾室
(3)碳14加速器质谱(14C-AMS)
4.“中英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特别项目(仅限于中英中心英国人员的申请,今年有4项资助)
“中英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是由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和兰卡斯特大学共同建立的国际联合实验室。这一特殊项目旨在实现高水平的合作科研成果,同时确保捷达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的优先资助方向包括:
(1)污染土壤修复的原则和技术基础;
(2)流域水环境化学物质污染及其控制原则;
(3)热带亚热带陆地生态系统的有机生物地球化学。
资金运用
1.开放式基金项目的选题必须符合本室的研究方向和近期研究内容(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
2.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科学基金会申请表。具有非高级职称的申请人需要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推荐。博士生的个人申请必须由导师推荐。开放式基金鼓励年轻人才申请。在同样条件下,年轻研究人员的申请将得到优先考虑。高级科学研究人员的申请通常得不到资助,除非它们是独特的和创新的(国际合作项目除外)。
3.本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2年。
4.开放式基金对每个项目的支持不超过5万元,主要用于基金项目的分析测试费和实验室使用费(两项之和应超过开放式项目总资金的80%);访问研究人员到该房间的往返旅费和住宿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0%。国际合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海外科研人员来我处的国际差旅费。申请人必须匹配其他相关费用(如现场取样、试剂、消耗品等)。)。
5.申请人的实验设计应基于实验室现有的实验系统。实验室不鼓励申请人提出目前不具备实验条件的分析测试方法或其他实验程序。原则上,分析方法的建立不被视为补贴的范围。
6.项目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送本办公室。
7.欢迎客座研究人员携带自己的资金到我们的房间进行研究工作。我们的房间将在实验条件和设备方面提供便利。
开放式基金接受时间
本年度开放式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10日(以收到申请的时间为准)。
今年项目的开始日期是2018年4月1日。
资金的批准
实验室将对申请表格进行初步审查,不会对以下任何情况给予任何补贴:
1.申请人是这个房间的固定研究员。
2、申请手续不全,申请表不符合规定;
3.申请人不具备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工作基础;
4.实验室没有申请人提出的实验流程设计的实验平台,或者大部分实验分析和测试项目需要通过发送样品来完成;
5.研究内容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或与实验室现有研究方向重叠;
6、明显缺乏项目依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表述不清,无法进行初步审查;
7.申请资金太大,没有其他来源的配套资金,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8.预算中各项目的支出比例明显不合理;
9.申请人未执行以往资助项目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或未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
初审通过的申请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领域有学术造诣的专家对选题、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申请人从事实验分析和完成项目的能力以及预算的合理性提出评价意见。然后,评估意见应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生效。
学术委员会闭会期间,办公室主任可邀请3-5名评审专家对一些具有明显创新理念的申请进行书面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告知所有学术成员。本办公室将把申请主体的评估结果正式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
工作方法和研究条件
基金获奖者将成为这个房间的客座研究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来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完成项目设计的研究任务。实验室将为每个主题指定一名联系人。
分析和测试应根据工作计划在该房间按计划完成。项目需要送样分析的,费用由客座人员所在单位的配套资金支付。
资金和项目管理
经费一次核定,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财务科负责监管。课题承担者有权在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工作计划使用经费。自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则上与本所资助的资金管理相同,结余资金返还资助单位。
基金申请人收到批准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根据批准的金额、研究年限和评估意见填写工作计划表,并在项目工作开始前报办公室批准。从专题开始之日起,专题负责人将每六个月向本会议室提交一份关于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项目完成后,研究者应在一个月内向实验室提交所有原始数据、分析数据、地图、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和工作总结。
实验室主任有权对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下列情况下将暂停资助。
1.批准后一年内未按计划开展工作,或者未按时提交工作计划的;
2.无故中断研究;
3、无故延长工作期限的;
4.该项目已逾期一年,尚未取得任何成果。
5、无法继续完成任务;
6、资金使用不当。
结果处理
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应由国家有机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和客座人员所在的单位共享。每个学科必须在国际SCI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是研究人员工作的第一个单位,第二个单位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公布自筹资金项目的结果时,应当注意的是,这项工作是在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的。对项目联系人和合作者的贡献应反映在已发表的文章和成果中。项目完成后,应将结果报告、数据和图表提交实验室备案。
基金申请联系信息
地址: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广州天河区五山柯华街511号
联系人:胡
邮政编码:510640
电话:020-85291565
传真:020-85291565
电子邮件:huyx@gig.ac.cn
附加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