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力争年底前满足所有毕业生的就业需求
今年,我国应届大学毕业生人数将达到699万,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应届大学毕业生即将离校,他们的就业选择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了进一步理清高校毕业生的整体就业形势,帮助广大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帮助应届高校毕业生走出校门“人生第一步”,新华社推出了“聚焦2013届毕业生就业”大型专题报道和“破解就业最难年”系列报道策划。 并计划邀请*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的负责同志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一系列访谈,及时回应网民的关注。 5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辛长兴接受了新华社的专访。以下是这次采访的精彩总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析2013年毕业生就业形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分析毕业生就业形势:直面困难坚定信心
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也要看到有利条件,增强信心。党*、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最近,他们做出了新的安排,出台了新的政策和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这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特别是在服务业,服务业正在加速增长,增加对就业的拉动。推进方式转变、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将创造更多适合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同时,经过多年的工作,我们在就业和创业政策支持、就业服务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有着良好的工作基础。只要我们一起努力,我们就能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我们将按照党*、国务院的部署,与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争取每一个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在年底前就业
一是落实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年第35号)的要求,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配套文件,细化政策相关标准和程序,组织国务院部际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监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和进展。二是引导全国人力资源部门继续加强就业服务,促进更多大学毕业生离校前就业。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失业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使每一位有就业意向的失业大学生都能在年底前就业或参加就业准备活动。第四,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保障监管,消除就业歧视,努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压力越大,反对就业歧视就越明显。
就业压力越大,反对就业歧视就越明显。这是因为当供求矛盾更加突出时,就业中的各种显性或隐性歧视往往会上升,必须采取措施加以遏制。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年第35号),明确强调要促进就业公平,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并明确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是用人单位应当聘用人员和职业介绍机构从事就业中介活动,不得为求职者设定性别、国籍等条件,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和户籍作为招聘大学毕业生的限制性条件。二是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的监管,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分类公开招聘制度,有效实现信息、流程和结果的公开。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类型的就业歧视。四是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支付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管,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增强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建议他们学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了解相关规定,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及搭建供需桥梁的其他措施
有许多这样的特别服务活动,例如5月份的私营企业招聘周、8月份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11月份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从今年开始,我们系还将每季度为大学毕业生举办一次网上招聘活动。为了促进*、青海、*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我部还与SASAC一起在三个地方组织了两次*企业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在组织这些活动时,他们不仅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信息,架起了供需之间的桥梁,还提供了就业政策、就业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结果很好。欢迎学生关注和参与。我们还将不断完善组织方式,更多地利用网络、专业招聘等方式提供招聘信息和相关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支持大学生创业和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五项措施
创业是就业的源泉。大学生是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创业群体。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固定的税收减免。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如果毕业生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并且符合他们创业的地方的条件,**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他们贴息。三是税收减免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免除管理费、注册费、执照费等行政性收费。第四是培训补贴,可给予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即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第五是定居政策。大学毕业生可在自己创业的地方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近年来,我部还指示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门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建设,为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集中创业培训和实践培训,以及指导、融资和后续支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副部长谈毕业生就业:更成熟的理念,更务实的职业选择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是合理就业的前提。近年来,有关部门和高校越来越重视就业观念教育,加强教育和引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合理择业。应该说效果是明显的。与同学交谈时,你可以明显感觉到他们的就业观念更加成熟,职业选择更加务实。这也反映在就业的上升趋势上。2011年和2012年,在中西部地区工作的大学生人数超过了东部地区。私营企业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谈职业匹配:立足实际,先救学生,后发展
找到一份专业的工作当然是件好事,但事实上,每个人都很难找到一份专业的工作。供求之间总是会出现错位和错配,包括信息不对称。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深化教育改革,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努力使人才培养结构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努力缓解结构性矛盾和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这也要求每个人自己努力丰富自己的技能,掌握自己专业的必要技能,努力满足自己岗位的需要。我们应该多参加社会实践,积累经验,提高就业能力,为找工作和就业做好充分准备。为了立足现实,人们常说“先就业,后就业”和“学生先储蓄,后发展”。这是一个理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