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触目惊心的朱元璋严打七大酷刑

科普小知识2022-07-12 22:20:58
...

洪武二十八年,所有应该被杀的人都被杀了。朱元璋觉得世界和平了,他已经长大了,可以让他的后代吃东西了,所以他在今年五月禁止了酷刑。

《大明律》最早写于吴元年。它在洪武制定了6年,在洪武完成了22年,在洪武颁布了30年。在此之前,朱元璋把自己写的《大诰》作为判监的标准。明朝初年,元朝的法律法规生效后,太祖为了达到改变风俗的目的,决定用法外之刑来严惩乱世。

《大高》中的酷刑包括家庭刑、死年、极刑(死年已经是极刑,这种极刑的残酷性肯定比死年更为严重)、枭令、斩首、极刑、刺青、挑筋断指、除膝、断指、断手断脚、阉割为奴、砍断脚趾和连枷、常增令(直至死亡)、行枷(游遍九州城)、避死。 拍摄广西的照片,将人口转移到国外,驱逐军队,夺取整个家庭,将犯罪归案,以犯罪起诉,量刑标准比《大明法》要严厉得多。

据《*》报道,在过去的40年里,已有数千起案件涉及灵池、小石和祖珠,还有1万多起案件涉及废弃城市。

这些案件,如果按“明律”量刑,大多是罪不至死,有的甚至只应受轻微处罚,如官员隐匿泄密文件不报,按律只杖八十,粮食违规,只杖一百,而“大诰”实际上都是用一年的刑罚;一些官员不分青红皂白地设立官员。根据法律,他们只有100名员工,被监禁三年。然而,大高是族长。多么令人震惊的景象!

这种滥用刑罚的现象不足为奇,因为在浙江的一起假冒伪劣案件中,朱元璋本人曾感叹“刑罚太重了”[四十八伪钞专利]

然而,这些折磨是非常巧妙设计的,折磨者竭尽全力折磨罪人。几乎与此同时,中世纪的基督徒也尝试了各种方法来折磨和迫害异教徒和女巫。比较两者,人们不禁感叹人性是一样的,东西方的智慧在这一点上没有太大的不同。我们应该感到高兴的是,这样一个时代可能会永远消失。

根据非官方的历史记录,如“关于孤独的树的谈话”,以下是一些更巧妙的酷刑形式:

1.铲头会:这种惩罚是用来对付“从河里逃跑的顽固分子”。这些“盲人”被抓起来,活埋在一排排的坑里,只留下他们的头暴露在地上。然后他们被一把大斧头砍断,几个头被一把斧头砍断。

2.擦洗:囚犯被剥光衣服,放在铁床上,倒入开水,用铁刷刷。

3.猫头鹰命令:用一个铁钩子钩住囚犯的脊柱,并悬挂起来供公众展示。

4.称一下刑杖:把犯人绑在刑杖上,在另一端挂一块石头。

5.愿望:把犯人绑在杆子上,用铁钩把犯人钩进谷道,把肠子钩出来,然后在杆子的另一端挂一块石头。当囚犯的身体弹起时,肠子都被钩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