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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规:大学生参加创业可折算学分

科普小知识2022-07-13 10: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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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旭)教育部最近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征求了外界的意见。

新生入学后的复试程序变得更加严格。

与2005年实施的《管理条例》相比,新《管理条例》首次增加了新生入学后的审查程序和内容,如学生的考试报名和志愿者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身体健康是否符合体检标准;学生考试过程、考试结果、专业能力、录取资格等是否有违法行为。

根据新的《管理条例》,一旦入学后三个月内审查结论证明该校学生在考试过程、考试成绩、专业能力和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同时,学校应将相关材料移交来源省省级招生部门依法查处。

新《条例》也重视大学生诚信教育。首次明确提出学校应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记录学生的学术诚信、学术诚信等。建立对不诚实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不诚实的学生给予警告,甚至开除他们的学籍。

跨学科等4种情况不得转移

新《条例》增加了四类情况,即“成绩低于相关专业的考生当年转学”、“通过定向就业、艺术、体育、高水平艺术团体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不及格的考生”, 或者那些利用大学入学考试成绩不被录取的人(包括那些由陪同人员录取的人,那些通过单独考试被录取的人,政治和法律专业的警官,第二学士学位,那些升级到专科学校的人,那些通过五年制被录取的人,那些通过三个两阶段制被录取的人,等等

学校应该为创新和创业设立信用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和社会实践,新《条例》增加了新的规定,即“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俭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以转换成学分并计入他们的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立创新创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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