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校将单独设立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
新华社合肥11月19日电(记者周畅)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社会责任教育培训学分应单独设立”,原则上要求大学生平均每个教学周至少承担一小时社会责任。
根据这一观点,安徽省高校应把社会责任教育培训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制定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训方案。应在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毕业要求中明确规定社会责任,设置相应的学分,并制定学分认定办法。社会责任教育培训学分应单独设置。
很明显,信用是对大学生在时间、智力、体力、技能等方面的自愿贡献的衡量和评价。在校期间帮助他人,服务社会。高校应重视大学生参与社会责任服务活动的表现、频率和持续时间,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原则上,获得社会责任学分的基本资格要求是:每个学生每个教学周的平均社会责任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
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活动可以由学校组织,也可以由学生自己组织。学校组织的社会责任教育活动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以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和就业安置服务的形式开展。学生独立组织的活动应该以团队的方式进行。学生可以通过社区服务、临时工作培训、专业服务、义务劳动、艺术和体育、慈善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一系列活动获得学分。
意见要求高校应为学生参与社会责任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国家《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标准》的规定,高校应建立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专门网站(或利用国家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和发布需求信息。学生独立记录并提供他们参与社会责任服务活动的信息。这些信息是公开的,并接受监督,因此记录可以终身检查,并与个人信用挂钩。(原标题:安徽:高校将单独设立社会责任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