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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开展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

科普小知识2022-04-27 08: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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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创新型人才提升计划的通知

国家科学技术总局[〔2015〕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创新人才促进计划实施方案》(郭克政发〔2011〕538号)和《关于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方案》(专项、资金等)。)(国发〔2014〕64号),为组织推荐《2015年创新人才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要求

1 .坚持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员倾斜。重点支持致力于科研前沿的科技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主体的主要领导不参加申报。企业科技人才的推荐条件应适当放宽。应选择本地推荐人。企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荐的候选人比例不得低于1/3。

2.坚持“以用为本”。推荐人选应符合国家、部门和地方*的发展需要。用人单位应当承诺在人员培训、使用和支持方面落实支持和保障条件。为扩大人才选拔的覆盖面,同一法人实体原则上通过推荐渠道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

3.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的有机结合。候选人将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企业和创新试点城市中选拔。已被纳入部门和地方人才计划的候选人可以择优推荐,以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联合支持的工作模式。

4.坚持好的选择,确保推荐的质量。要进一步收紧选拔人才标准,将候选人的科研诚信、道德品质、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条件,有效控制推荐质量。推荐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应当严格规范。应组织专家对申请对象的推荐进行审查,提出的推荐对象只有在其支持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正式推荐。

二。推荐条件

1 .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免于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行业或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创新发展潜力大,以研发为主。

-强大的科研领导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如果候选人是海外人才,他必须已返回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0日前,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未来五年内每年在中国工作九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的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关键发展需求。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绩效突出,R&D水平在行业或领域中排名第一,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小于5个,不大于15个。他们可以跨单位合作。

——组长年龄不超过50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的其他基本要求。

3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是企业的主要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企业的最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市场开发和管理能力。

-企业在*内地注册并依法经营。已成立2年以上,10年内(2005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注册),经营业绩、成长和创新能力良好。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版权等)。)与其主营业务、独特产品或创新商业模式相关,且其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成立2至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已成立5至8年的企业连续两年盈利,净利润累计不低于500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始人和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

4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应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园。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人才工作基础、强有力的人才培养*和机制改革、强有力的政策突破、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鼓励申请人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部机构或非法人实体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如果申请人是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评价和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一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了富有特色和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如果申请人是科技园,应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创业人才建立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我们建立了引进、培养和激励科技创新和创业人才的良好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推荐渠道和配额分配

1.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相关部门、地方科技行政部门和部分联合会(协会、学会)推荐。

2.科技创新和创业人才由地方科技行政部门和部分联合会(协会)推荐。其中,国家高新区创业人才由当地科技行政部门统一推荐。

3.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具体配额分配表附后。

四.配套措施

1.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和重点领域创新带头人,择优推荐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带头人。推荐合格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列入“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2 .各部门、各地区、各配套单位要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从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3.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对入选对象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推进人才、项目、基地相结合,加强管理和后续服务,组织入选对象开展跨领域学术交流、联合研究、境内外培训和与当地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突出成果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五、相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那些被选中参加促销计划的人和那些连续两次未被选中的人今年将不再申报。

2.同一申请人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请推广计划下的一类项目,不能申请万人计划下的其他类别项目(如100万项目负责人、教学大师、拔尖青年人才等)。)。重复申报,一旦发现不合格。

3.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当对推荐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各自权限在申请系统中逐一确认后报送科技部。

4.正式申请材料经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以推荐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科技部(一式两份)。提交的材料应于2015年8月25日前邮寄或送达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5.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应用中心推广实施统一网上申报和推荐的计划。请仔细阅读具体申请流程的网站说明。

六.联系信息

科技部政策法规监督司:010-58881781

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010-68598258,68598036,68598053,68598040

应用系统技术支持:010-88659000

电子邮件:tuijinjihua@sttc.net.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349室(100045)

附件:

1本地推荐配额分配表

2 .部门推荐定额分配表

3 .联合会、协会、学会推荐配额分配表

4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科学技术部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