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首发高校章程:北大重思想 清华重操作
第一个监督委员会成立了,总统被禁止参加学术委员会...自大学章程建设启动以来,北京大学和清华这两所知名度较高的大学于8日发布了校章,标志着我国两所顶尖大学同时拥有自己的管理制度。这是自去年9月教育部批准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在内的六所大学的章程以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向前迈出的关键一步,从零开始取得了突破。
“鉴于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在中国大学中的特殊地位,其章程的生效有其自身的基准作用。因此,尽管它们不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大学章程,但它们的重要性不可低估。甚至可以说,它们的内容将为中国大学制度的建设奠定基础。”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马陆亭对此发表了评论。
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Xi交通大学的7所大学的章程也于同日获得批准并发布。教育部有关官员透露,除了已经批准和颁发的32份大学章程之外,还有15 985份大学章程已经获得批准,并将在不久的将来颁发。
北京大学重视思想,清华重视操作。
在新批准的9所学校的宪法中,“*与学校分离”和“去行政化”已成为共同的本质。北京大学成立了第一个监事会,对校长负责,独立行使监督权。清华明确表示,校长禁止成为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创新措施引起了强烈关注。
“人”已成为新批准章程的焦点。在北京大学章程中,学生不仅第一次被学术委员会录取,而且有机会参加监督委员会和校务委员会。这9所学校的章程还包括作为单独一章的"教职员工"或"学生和教职员工",说明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等。
“如果你想谈亮点,我认为共同点是要高度重视大学的依法自主办学地位和人的地位。例如,清华大学提出“学校应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发展需要,自主调整办学行为,创新教育理念、理论和实践,实现发展目标”。北京大学提出“学校应注重人才培养,以师生为基础”和“学校应坚持学术*,大学自治,师生“研究”等。不同的是,北京大学的章程更具思想性,而清华大学的章程更具可操作性。这是这两所著名大学的特点,也将在这两个方面影响中国高等教育的未来。”马陆亭说。
此外,一些专家认为,九校章程也为响应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号召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例如,北京大学、中山大学、Xi交通大学等大学都单独将学术组织或教学研究机构列为一章,强调各专业学术组织、学院和附属研究机构的职责、组成原则和管理方法。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中心综合研究室主任陈说。
不要幻想法规会一步到位。
与许多学校公布的规定类似,新批准的9所学校的规定仍然强调“回归大学标准”和“保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权益”。有人认为,从去年11月公布的第一批章程内容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形式雷同、内容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未能突出大学的精神和特色等问题,引发了“内容模糊、内容雷同”的批评。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公司章程的字面相似性?
“法律和章程更体现在规章的共性上,这是办学法的体现。没有规则,就没有农村。这些规则怎么强调差异都不为过。办学的特点和水平没有体现在章程的措辞中,但关键是建立一个自治和学术*的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刘强调,不能对公司章程抱有一步到位的幻想。“在中国,教育管理或大学管理变得非常普遍和困难。与此同时,行政系统已经演变成一种文化现象,融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为了软化、贬低甚至消解行政管理,揭示大学内部真正的学术特征,回归大学*的学术、自主的管理和自律的行为,既要有顶层设计,又要有切实可行的步骤。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其他高校都颁布了规定,这就是这样一个步骤。虽然没有预先部署外部政策,内部条例本身也不令人满意,但任何进展都应该受到欢迎。不要抱着一步一个脚印的幻想,一夜之间豁然开朗,也不要批评变化。”
完善法规,使法规的实施不会失败。
仍然有更多的人担心花了数年时间制定的大学规章只是“面子工程”和“一阵风”。大学章程需要什么样的环境和条件才能有效?
“这取决于国家依法治国局面的真正形成和高校为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真正实现。”马陆亭说。
也有学者指出,中国大学章程要突破困境,肩负起回归大学本位的使命,必须妥善处理好大学与*的关系,限制*对大学内部事务的管理。处理好高校内部关系,建立规范高校权力运行的机制;同时,要建立大学各权力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优化大学学术*的环境。
“事实上,公司章程及其条款主要是限制党和*机构的权力,它们担心已建立的权力机构无视公司章程的条款,凌驾于这些条款之上。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更加警惕过去的“沉默的大多数”,他们缺乏权利意识,任由权力不受约束地扩散。”刘坦言,公司章程的实施可能面临内外压力。“新章程在旧环境中的运作需要一个过程。关键是要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具体的行动标准,如教学委员会、教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有什么责任、权利和义务,如何落实权利,以及如何协调和管理不同权利主体的权利和行为。只有这样,公司章程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记者邓辉)
批准列表
(按批准时间排序)
985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农林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Xi交通大学
211所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西南大学
公司章程要点
清华大学:
●学术委员会由教授代表组成,禁止校长进入。
●教师设立教学岗位和研究岗位。教学岗位主要用于教学工作,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理教授四个级别。研究岗位以学术研究为主,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和助理研究员三个层次。
北京大学:
●首次成立了一个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监督学校机构和人员。
●学术委员会采用席位配额制度,首次吸引学生成员。(原题:9个大学章程再次获批,北京大学清华同一天启动——大学章程,又一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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