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办法:学位授权点拟6年一评估
科普小知识2022-07-15 22: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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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月2日),教育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学位授权点资格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学位授权点资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六年进行一次。获得学位授权六年的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必须经过资格评估。
据了解,本办法中的学位授权点是指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后可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征求意见稿指出,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评估可分为两个阶段:学位授予单位的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随机评估,以学位授予单位的自我评估为主要阶段。每轮评估的前五年是自我评估阶段,最后一年是随机评估阶段。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资格评审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资格评审由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中,军事系统学位授权点资格评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
此外,新的学位授权点必须在获得学位授权3年后进行特殊资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