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器官捐献两年内取代死囚供体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们公民背后的器官捐赠可以完全取代器官移植对死刑犯器官的依赖。”昨日(8月14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洁夫表示,目前,中国已完成1010例器官捐献(DCD)后的公民心脏死亡。
每年30万名移植服务员中只有1万名接受捐赠者。
今年2月,原国家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委员会在2013年联合部署了DCD在各省的工作。经过三年的试点,器官捐赠的相关政策和操作规范已经成熟,这项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
黄洁夫表示,中国心脏死亡后的器官捐赠正以每月100例的速度增长,发展势头良好,得到了社会和公众的广泛支持。目前,公民捐赠器官总数已达1010个,在很大程度上逐步取代了死囚捐赠的尸体器官,缓解了临床移植器官捐赠者的短缺。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统计,中国每年大约有30万名器官移植服务员,但只有1万人能找到合适的器官捐赠者进行手术。2010年3月,原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在广东和天津试点,探索发展公民器官捐献。
医院将被要求使用共享系统进行公平分配。
黄洁夫说,一些医院已经主动向卫生和计划委员会提议,“他们将不再使用死刑犯的器官,而DCD的器官可以为人们提供更高质量的移植服务。”
黄洁夫解释说,DCD是根据中国判断死亡的三个标准(心脏死亡、脑死亡和脑心死亡)和操作程序进行科学评估的。器官采集的整个过程都是在手术室里进行的,这可以表达医务人员对捐赠者提供的生命礼物的崇敬和对生命的崇敬。医生的头脑是平静的,气氛是安静的,医生的器官收获是从容不迫的,医院里有辅助器官活动的维护设备。器官质量得到保证,污染风险大大降低。
黄洁夫透露,卫生规划委员会将很快发布一份关于“器官分配和共享条例”的文件。明天(8月1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医院论坛上,卫生规划委员会将要求全国165家具有器官移植资格的医院建立器官采集组织,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和共享系统,公平、公正地分配和使用捐赠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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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医院扩大到165家
几天前,国家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公布了全国165家获准实施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名单。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因心脏死亡捐赠器官移植超额完成,已升格为合格的器官移植医院。
2011年,前国家卫生部在全国部分三甲医院开展了心脏死亡捐赠器官移植试点。试点期间完成10种以上心脏死亡捐献方法并完成相关移植手术的试点医院,可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申请器官移植资格审批。
昨天,黄洁夫表示,中南医院在试点期间已经完成了20多例器官捐赠及相关移植手术,并于近日成为DCD首家获得器官移植资格的试点医院。今后,该医院器官移植的所有捐献者都将来自公民死后的自愿器官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