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粤异地高考方案公布 北京实行四项过渡措施
数据和图片:记者最近走访了北京、陕西、湖北、广东等地,发现城市化加速了人口流动,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然而,“异地”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成为民生之痛。解决“异地”现象带来的社会管理问题已成为基层群众的强烈期望。新华社(赵乃玉)
12月30日,北京和广东宣布了不同地方的高考计划。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对随迁子女的考试办法将与农民工服务管理系统挂钩,并将于2013年出台。在本办法颁布前和新办法颁布后三年内,北京市将实施四项过渡性措施:
从2013年起,他们将有3年的居住证和稳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和社会保障,如果他们的子女在初中注册3年,他们将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毕业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
从2014年开始,有居住证且有稳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和6年的社会保障,具有学籍且连续高中3年的儿童可以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和录取,并可以在毕业后参加入学考试。
从2014年开始,持有居住证、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具有学校身份,并已在高中就读3年,可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并返回原籍入学。
符合相关条件的儿童可根据相关规定选择在北京参加开放大学、网上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成人高考等考试。
根据我市的承受能力,广东省公布的高考政策在2013年、2014年和2016年有三个时间节点,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同时,要求所有城市在2013年3月前同时发布高考政策,并在同年实施。
该计划分三步实施:从2013年开始,广东省分数高的农民工和高技能人才子女将参加“零门槛”高考;
自2014年起,在广东省拥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和居住证连续3年以上,且随其子女在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完成3年学业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广东考生同等录取。
自2016年起,在广东省拥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并持有连续三年以上居住证的农民工,以及随其子女参加广东省高中入学考试并完成三年高中学业的农民工,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广东出生的考生平等录取。
自2014年起,不符合广东省入学考试条件的农民工子女,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广东省参加考试,但必须返回户籍所在地省(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