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6月1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10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研究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会议认为,防止空气污染不仅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升级的一个重要起点。中国日益突出的区域性复合空气污染问题已经积累了很长时间。控制空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当前,我们必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落实科学政策。我们必须把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创新动力与保护环境和生态结合起来。我们一定要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防治工作早日取得成效,促进民生改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会议决定了十项预防和控制措施。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改造小型燃煤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控制城市灰尘。提高燃油质量,并在一定时间内逐步淘汰黄色标准汽车。二是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十二五”规划。第三,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到2017年底,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将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四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增加天然气、煤基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的约束。未通过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不予建设,不予提供土地,不予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六是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增加排污费征收。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和新能源产业。七是用法律和标准“逆转”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和修订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建议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高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八是建立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珠三角在内的环渤海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大城市的PM2.5治理,建立各省(区、市)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程度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机动车限行等措施。十是建立全社会“共同呼吸、共同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企业对污染控制负主要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倡导节约型、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会议指出,扩大内需的措施应该一个接一个出台,围绕稳定增长和结构调整,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光伏产业是新能源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中国光伏产业具有相当的国际竞争力。然而,由于全球光伏市场低迷,国内市场应用不足,目前存在生产经营困难。支持光伏产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十分必要。在努力巩固国际市场的同时,要用改革的方法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努力刺激国内市场的有效需求,促进产业创新和升级。一是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促进合理布局,着力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第二,电网企业应确保配套电网和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优先考虑光伏发电计划,并全额购电。三是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支持政策,制定不同地区光伏电站基准电价,扩大可再生能源资金规模,确保按电量发放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第四,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措施缓解光伏制造企业的融资困难。第五,支持关键材料和设备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光伏产业标准和规范建设。六是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原标题:*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防治大气污染十项措施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