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拟加大对环评违法的追责力度
中新网2月24日电(记者刘世新)实施10多年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始终未能解决几个问题:许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先上车后交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几乎空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今天表示,环境保护部计划近期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问责实施办法》等制度。对于没有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地区,建议追究领导*的责任。
最近,为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改善环境质量中的作用,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有限审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
潘岳说,预防是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但现实情况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实施多年,许多建设项目仍是先开工,后补充环评程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仍处于法律规定的水平。即使有几个地区已经对规划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它仍然被搁置,难以土地。
潘岳表示,长期以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直是“不评价编制”、“不评价审批”和“不评价评价”。经常禁止“先施工后审批”、“擅自变更”和“先投资后检查”等建设项目。它们不仅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突发事件的主要元凶,也是布局混乱、产能过剩和发展无序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尽快建立问责制度。
潘岳表示,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要加大相关人员的问责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让公众参与环境评估监管。
潘岳表示,环境保护部目前正在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修订工作,以期在明确主要责任、加强管理程序和问责制方面取得突破。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已纳入立法机关的工作程序。与此同时,环境保护部还发布了一系列机构文件,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参与宏观综合决策,并从源头上发挥预防作用。
据悉,为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正在尽快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并对未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党政领导*提出责任追究的原则要求。此外,《环境影响评估法》的修正案已被纳入立法计划。修正案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大幅提高对“先建后批”的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彻底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合规成本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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