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科协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编制通知
关于编制2016年中国科协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的通知
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机构的办公室(秘书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办公厅(室),有关国际组织中国委员会:
2016年中国科协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包括港、澳、台)的编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发展和对外关系需要,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族社会生力军作用。 充分利用国际和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资源,主要依靠自身力量与港、澳、台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确保项目申报的水平和质量。
二。组织形式
各单位在安排对外交流合作项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适当的对外交流形式,注重建立相对稳定的对外合作渠道,逐步形成以我为主、项目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对外合作格局。努力提高中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充分发挥人民优势,积极开展两岸科技交流和与港澳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认真安排海智的计划工作。
三。国际会议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组织发布的《中国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和《关于严格控制在中国举办各类涉外论坛的通知》精神。我们将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的《中国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发布的《中国举办国际会议经费和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申请。
四.参观
1 .在准备出访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党*、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有明确的考察目的,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以公款旅游为性质的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相关专业科技人员应参加专业访问。访问的任务应该与我负责的业务相一致。对来访代表团的审批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际会议的代表团不得以会议前后安排访问为由延长停留时间。访问结束时,应及时提交总结。
2.海外(边境)项目应本着务实、高效、简化和严格的原则,公务活动应占外部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团人数、人数和天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以各种名义前往未经批准的国家(地区),包括申根国家和未经批准的免签证国家。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的时间和数量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事务办公室的要求确定。
3.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申报必须严格按照外经贸局的规定进行。具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认可的培训资格的单位应报批。未获得资质认定的单位不得组织出国(境)培训任务。无权审批外事来访的单位不得组织双交叉培训小组。鉴于大多数欧洲*和企业一般在每年的7月和8月休假,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和实施海外培训课程,外事局将不再批准培训代表团在7月和8月前往欧洲大陆。
4.中国科协直属机构和单位组织的全国性社团和海外(边境)项目,应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海外临时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预算规模。
V.相关要求
1.各单位预测的外事项目应逐笔上报,并填写相关项目申请表。其中,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申请表中“参会候选人”栏中的姓名等信息未确定的,可暂时留空,但应注明代表团人数和候选人条件。以各种形式描述项目的原因和预期目标是审核或批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请详细填写。所有表格请使用统一样式。具体表格打印在中国科协主页“外事交流”的“外事管理”中的“项目申请数据下载”中。
中国科协下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签字,报本机关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后,报国际联络部。
2.请各单位按照《中国科协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申报项目经审批后,将纳入2016年中国科协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
电话:68571898
真实故事:68571897
联系人:高树零
附件:中国科协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申请指南。doc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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