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刘洪斌无中医医师资格

科普小知识2022-07-19 09:04:07
...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记者邓华宁、王斌)三年来,他们假借专家之名销售各种“神奇药物”和保健品。近日,刘宏斌“虚假医疗广告”事件引起媒体关注。对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虚假广告的“表演者”刘宏斌不具备中医资格,并使用了“中医专家”的名称。相关部门已经按照相关管理规定采取了措施。下一步要严格规范各地中医药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他高度关注媒体曝光的“专家刘宏斌”事件。虚假医疗广告事件中的刘宏斌不具备中医资格,没有在中医医疗机构任职,不是所称的“苗医传人”,相关中医社会群体中也没有广告中提到的“中华中医药协会”。刘宏斌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节目管理和医疗广告播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虽然刘宏斌目前所代言的广告并不涉及医疗活动,但他们冒用“中医专家”的名义,对中医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记者了解到,2014年至2017年,积极参与地方卫视多种健康类节目,先后销售9种药品和保健品,包括苗仙咳喘方、糖通5.0、天山雪莲、凤桐方、苗祖定喘方、活骨方、老院祛斑方、梦瑶心脑方、助眠晚餐。她还先后担任过苗族祖传医术的传人、北京大学专家、保健专家、皇室医药家族的传人和风湿病专家、祖传老中医的传人和蒙医的第五代传人。在此期间,她曾在一个项目中被重新命名为刘宏斌。

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主管部门已按照广告、医疗卫生节目和医疗广告播出管理的要求,采取了相关措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的分工和要求,按照今年7月1日实施的《中医药法》的相关要求,查处相关问题,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