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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因生二胎被开除后起诉高校 法院不受理

科普小知识2022-07-20 1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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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因生二胎被开除后起诉高校 法院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蔡因被认为超生而被学校开除。蔡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天河区法院最近裁定“不予受理”。蔡的律师表示,他将对判决提出上诉。

副教授因生第二个孩子而被学校开除

蔡在2007年出国做博士后研究,他的妻子和他一起去。在美国逗留期间,他生了第一个孩子,并成为美国公民。她在美国怀了第二个孩子,当她回到家时已经怀孕五个月了。蔡到户籍所在地杭州办理第二个孩子的出生和入境手续。2009年,蔡被中国工人录用,晋升为副教授。

2013年11月19日,蔡接到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开除蔡的决定》,被停发工资。驳回申请的依据是广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函([〔2006〕26号)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函([〔2006〕35号)的精神: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未在外国定居。在外国出生的第一个孩子不能有第二个孩子,不管他是否获得了外国国籍。

蔡认为,学校适用广东省人口计生委的内部函,而不适用国家计生委的《留学生生育条例》,违反了“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根据后一条规定,夫妻双方连续在国外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生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怀孕后返回*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返回*后不予治疗。留学期间生育或怀孕后返回*的留学生,不纳入*各部门和相关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评估。

法院:不能对开除学籍提起诉讼

2014年1月21日,蔡向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申请仲裁,两天后收到仲裁院驳回通知书。随后,蔡委托律师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月14日,天河区法院裁定,中国工人解雇蔡是该单位的内部行政处分,不是劳动争议,不能提起民事诉讼。与此同时,法官还告知,这不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蔡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蔡的律师陆表示,他将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资料来源:副教授因有第二个孩子被中国工人法院驳回而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