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教授冒领科研经费被降为讲师
据《安徽商报》报道,公款私存,项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产品,科研经费以“学生科研资助”的名义被冒领。7月11日,省教育厅教育工作委员会和省纪委纪检监察组上报了四起省级高校违纪典型问题。四名大学教授受到纪律处分,一名被免去系主任职务,另外三名大学教授被直接降职为讲师。
系主任因涉嫌挪用科研经费而被解雇。
安徽农业大学茶与食品科学与技术学院茶系系主任、教授李在2012年科研经费支出中补足了材料采购。他违反有关规定,将安徽农业大学账户中的33.26万元科研项目分批转入合作企业账户,挪用科研经费20万元。由于李能够配合调查并自愿返还所有款项,安徽农业大学决定对李给予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和部门负责人撤职处分。
教授公款私存,用项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
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安徽科技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教授胡昆仑作为安徽科技大学爆破工程与设备研究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对外承接过程中,通过预借项目资金,将研究所账户资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并进行报销和冲抵,形成公款私存,给项目资金带来潜在风险。同时,他利用支付项目费用和用项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之间的时间差获取不正当利润。安徽科技大学决定给予胡昆仑同志一年试用期,并降低其职务等级(教授4至讲师8)。
与此同时,安徽科技大学爆破工程与设备研究所所长郭子儒也接到了违纪通知。安徽科技大学爆炸研究所所长、法定代表人郭子儒未经学校和有关部门批准,自行决定对外投资和转让事宜。未按规定缴纳学校资源使用费的;违反财务制度虚开发票,发生的费用不真实的;研究所以贷款的名义将项目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导致公款私存,给项目资金带来潜在风险。安徽科技大学决定给郭子儒一年的试用期,并降低职位等级(教授4至讲师8)。
以“学生资助”的名义冒领科研经费
安徽工业大学能源与安全学院的何其林教授昨天也被告知科研经费的虚假申报。从2012年到2014年,何其林没有将企业支付的横向科研项目资金转移到学校财务,而是直接交给厂家预付材料采购款,造成资金风险。从2011年到2013年,何齐林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拨出“学生资助研究”,谎称科研劳务费,并向审计人员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说明材料。安徽科技大学决定对何其林给予降级处分(教授3级,讲师8级)。(原职称:安徽科技大学教授因骗取科研劳务费被降职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