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后四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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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红楼梦》作者署名的变化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核心在于人民文学出版社新版《红楼梦》后40章的作者不再是高鹗,而是“无名氏”,高鹗和程维远被列为“组织者”。
我认为否认高鹗在《红楼梦》中的版权是合理的。2005年,当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红楼梦评论》时,高鹗并没有按照作者的建议被列为作者。这可能有几个原因。
一是认为《红楼梦》后40章是高鹗续作,主要依据是张文涛写了一首《赠高览》诗,题名是:“传说中的《红楼梦》后80章全部增补了览书。”根据恩华威的《艺文志·八旗》目录,《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汉军曹沾注。胡适等学者认为“补”是“续”,版权属于高鹗,他们没有设想将“补”理解为“补”或“改”的可能性。
其次,认为和程维元只对后40章进行了编辑、补遗或整理,主要依据的是《程本》中的程、高的序言和他们共同撰写的《红楼梦》序言。程维远的《红楼梦序言》是程甲的书的卷首,它说:“小说《红楼梦》的本名是《石头记》。作者有不同的故事。虽然不知道是谁写的,但据记载,先生和曹先生对其进行了校订。每当有事情要做的人传递一份拷贝并把它放在一个寺庙城市,它就值几十个金币,可以说它像野火一样蔓延。然而,在原书的120卷中,只有80卷流传至今,这还不是整本书。读者很遗憾,评论中仍只有80卷。如果你不介意,这本书有120卷的目的,是不是不完整?在努力收集书籍的过程中,收藏家甚至旧纸堆都注意到了这一点。在过去的几年里,只积累了20卷。一天,我在鼓形托架上拾起十多卷,并以高价买下了它们。我愉快地浏览了一遍。我看到了面包卷的起伏。它们仍然是竹笋,但数量太多,无法处理。《红楼梦》这本书是经过和朋友们深思熟虑,取长补短,临摹成完整的作品,然后把它们变成互利的题字板才完成的。”所谓的“取长补短”意味着打补丁也是“打补丁”的确切定义。
1959年发现《甘龙红楼梦》手稿本120份,表明在程维远、高鹗排印本之前确实有120份完整的手稿本。程家本和高鹗的自序在意义上与程序相似。程一本的《红楼梦》也有程和高的介绍:“这本书的最后40章都是根据你多年来所获得的。你可以从你赚的每一分钱中赚很多钱。没有别的书可以测试。但是按照它的顺序,稍加修改的系列,使它应该被遵循而没有矛盾。对其原文,不敢承担改动。一旦我们得到另一份好拷贝,我们将做出更明确的决定,我们不想掩盖我们的真实面目。”这些都说明:后40章是程、高在各种残本的基础上修订整理而成的。
此外,从创作的普遍现象来看,更新一本书比开始一本书更难:作者必须认识到别人的风格,并在别人已经形成的框架内写作,这将不可避免地处处受到阻碍,使他的才能难以发挥。因此,有许多续集,事实上只是借用了原书的一点点(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续集),如《西游记副刊》和《水浒传后》。像《红楼梦》中的前80章和后40章有如此密切的内在联系,这是极其罕见的。按照通常的说法,曹雪芹写前80章还需要10年。如果最后40章真的是续集,至少需要5年。考虑到续集的难度,7年或8年可能不够。这在高鹗可能吗?他的年表告诉我们,高鹗是在甘龙五十三年(1788年)和甘龙六十年(1795年)被选为进士的,两者相差八年。《红楼梦》第120版第一次出版是在甘龙第56年(1791年),也就是他当选的前三年。这部“续集”能在三年内完成吗?
最后,通常写续集的人总是试图将情节与原著的铺垫相匹配。如果他们不能匹配,他们改变原作品的铺垫来匹配情节。然而,在前80轮和后40轮之间有许多差异。如何解释这一现象?更合理的猜测是,曹雪芹在修改《红楼梦》时,有时会改变自己的初衷,这与早期的预测和铺垫不一致。作为一名校订者,高鹗“不敢改变自己最初的想法”,因此留下了一个漏洞。
鉴于上述原因,我的拙见是,《红楼梦》最后40章的版权不属于高鹗,而且《匿名书》比《高鹗书》更严谨。然而,曹雪芹最后40章的版权被剥夺,仍然是一个遗憾。
文章的原标题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应该支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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