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事故一周:化工园区如何管理风险
3月22日,无人驾驶飞机捕捉到江苏响水田家一公司“3·21”爆炸现场。新华社记者李波
■本报记者甘晓、秦志伟
3月27日上午7点30分,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工业园,警笛响起,人们摘下帽子,手持鲜花站在那里鞠躬。在响水“3·21”特大爆炸的第七天,人们在这里举行了“前七”仪式,悼念遇难者。迄今为止,已有78人在事故中丧生,其中22人的身份尚未确定。
在不远处,江苏北部的一条名叫黄浦江的潮汐河流——灌河,仍然有它的波浪。这条河的涨潮和落潮形成了巨大的轰鸣声,因此得名“响水”,位于河口。7天前的喧闹声将咆哮的海水推向汹涌的潮水,并将其记录在难以抹去的痛苦记忆中。
除了哀悼,我还能做什么?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散布谣言...与相关企业和化工园区相关的“黑色历史”证实了“海涅定律”——在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必须有29起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威胁和1000起潜在事故。对此,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副教授吴平良密切关注隐患的发现。“地方主管部门是否监督企业整改?化工企业是否真的按照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
近年来,随着化学园区在全国各地的兴起,化学园区如何评估和管理风险,如何避免被“海涅定律”所谈论,应该成为未来环境管理的重中之重。
突如其来的灾难
3月21日下午,中国地震台网报道,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14时48分发生2.2级地震,震中位于北纬34.33度,东经119.73度。地震被怀疑在0公里的震源深度发生了爆炸。这意味着这不是一次普通的地震。
据媒体报道,当时,连云港市对沟镇的一名居民听到一声小爆炸,随后是一声很大的爆炸。窗玻璃破了,门也损坏了。
灾难突然降临。不久,消息透露响水生态化工园发生强烈爆炸。爆炸发生在田家一化工厂,爆炸物质是苯。
当天晚上,响水县人民*网站发布了事故的第一个信息公告:“截至下午7点,已确认事故造成6人死亡,30人重伤,部分人员不同程度轻伤。”
47,63,64,78...从3月23日至今,官方公告中的伤亡人数一直在增加,事故的严重性也在逐步增加。
尽管正式的调查报告尚未发布,事故的细节正在逐渐展开,包括事故的可能原因。
关于所涉及的公司,《中国科学日报》记者从旁观者的角度了解到,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经营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对叔丁基氯化苯等产品。根据专门发布当地人力资源信息的网站响水人才网,田家一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此类产品制造商之一,其生产能力和销量在国内同行业中排名第一。
至于事故原因,据媒体报道,事故当天,当一名油罐车司机进入公司工厂的加油站时,他发现加油站附近的一个铁棚着火,这是公司的固体废物仓库。焚烧炉、加氢车间和其他设施也位于附近。
余波立即开始了。*总书记立即向江苏省及有关部门作出重要指示,全力做好应急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国家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带领相关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指挥调度。
3月25日,《中国科学报》从“3·21”事故现场指挥部召开的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当天,现场集中搜救工作基本完成,水环境控制和空气质量监测开始。
事故发生后,除了悲伤,家人还在等待。马胜利的家人仍在等待消息,他曾在天佳一公司工作。在一份网络公共音频文件中,她说:“事实上,我知道希望很渺茫,但即使尸体被确认,我也可以放弃。”
在三次订单和五次申请之后
公开报道显示,在过去三年里,参与天佳一案的公司有着不良记录。仅在2018年,该公司就先后受到国家、省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批评和处罚。
2018年2月,公司被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命名为通报批评,指出了13个安全隐患。这些问题包括:生产装置的操作规程不完善,苯罐区缺少操作规程和技术指标;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和甲醇罐区没有设置罐底紧急切断阀;现场管理不善,泄漏较多;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如一些安全措施没有确认人,可燃气体分析结果填写“不存在,不可燃气体”等。
2018年5月,响水县环保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两次对该企业处以101万元罚款。2018年12月,由于企业整改不力,原江苏省环保厅将其园区延长6个月。
然而,即使在如此巨大的压力下,事故还是发生了。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是江苏唯一具有特色的盐化工园区。该公园曾被媒体誉为盐城的“重要增长极”,田家一公司是当地*的“掌上明珠”。
根据中国科学报响水县*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历史新闻,近年来,经济效益一直是化学工业园区的主要关注点。今年1月至10月,县生态化工园区完成总预算收入2.34亿元,提前两个月完成县下达的年度任务,全年公共预算收入2500万元至3000万元2018年1月发布的题为“坚持生态与绿色发展,提前超过全年目标”的新闻曾指出。
公园的安全似乎也受到了相当大的关注。据媒体报道,园区系统实施了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负责人、车间、班组、部门、员工等各种责任制。还实施了运行设备(设施)清单,明确规定了运行、维护、各种运行程序、大、中、小修理计划以及设备(设施)淘汰和更新计划的责任人。
2017年12月,时任响水县委书记的崔在赴园区调查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我们要吸取连云港灌南聚鑫生物‘12:9’爆炸坍塌事故的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然而,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化工园区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2007年11月,江苏联华科技有限公司在园区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数十人受伤。2010年11月,园区内的江苏大河氯碱化工公司发生氯气泄漏,导致顺风方向的江苏之江化工公司30多名员工中毒。2011年5月,公园里的南方化工厂发生了一场大火。2011年7月,南方化工厂又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
毫无疑问,一连串的事故已经把所有关于安全的“三令五令”都消灭了。
吴平良在接受《中国科学》采访时指出,“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当整改意见没有真正到位时,地方*急于恢复生产。”
3月23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指出:“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十分突出,说明江苏省一些地方和企业在吸取以往事故的惨痛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不够认真和扎实。事故企业不断受到调查、通报和罚款,企业相关责任人仍然严重违法违规,各行其是,最终导致悲剧事故的发生。”
加强危险源的环境监控
在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都必须有29起小事故、300起威胁企图和1000起事故隐患——这是航空界关于安全飞行的“海恩定律”。它强调的关键一点是,事故的发生是数量的积累,同时完善的规章制度不能代替一个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感。
根据“海恩定律”,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事故本身处理的同时,对“事故的初期症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解决事故初期的问题。
据专家介绍,爆炸事故实际上敲响了全国化工园区风险管理的警钟。
到2017年,中国化学工业园区的总数已经达到1185个,而在2015年,这个数字只有502个。
由于化工园区安全和环境污染风险来源众多且集中,准确识别和监控危险源是化工园区“防患于未然”的首要任务。
首先是水污染。目前,大多数化工园区都建在长江沿岸,特别是大量的化工园区都聚集在长江经济带周围。事故发生在位于长江中下游的江苏。目前,有58个化学工业园经省环保部门注册。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的统计,2018年,江苏在中国30大化工园区中拥有7个,排名全国第一,其次是浙江、山东、广东和河北。
2017年,江苏省环境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的李阳等学者写道,长江是长江沿岸8个省市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一旦发生环境事故,污染物将大量进入长江,引发水环境危机,威胁下游饮用水安全。他们指出,2013年发生在江苏中部一个化工园区的食品漏油事件是典型的。
第二是空气污染。吴平良说,化工园区的空气污染不同于一般的空气污染。例如,以苯和乙醇为原料的化工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单一,但有时在物料搬运和运输过程中泄漏量很大,易燃和爆炸的风险很高。
“一些化工企业不具备监控能力。如果*部门的监管跟不上,化工企业非法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或无组织的污染排放将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吴平良说道。他指出,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田家一公司列出的安全隐患清单指出了“现场管理不善,泄漏较多”的情况。
研究表明,我国化工园区监测能力的现状不容乐观。2018年,江苏省环境检测中心的刘磊等学者写道,根据调查,92.5%的统计数据是针对化工园区500米以内和园区外的敏感点。同时,江苏省70%以上的省级化工园区没有设立专职环境监测机构,没有能力对化工园区环境进行日常监测。
对此,受访专家呼吁加强全国化工园区危险源日常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李阳等人在论文中指出,园区应根据自身产业特点,梳理出企业的常规和特色污染因子,通过科学选址和布局,建立多角度、立体的污染物实时监测系统。
紧急制定新的风险管理方法
专家认为,仅仅通过监测危险源,仍然难以实现“防患于未然”的目标。
“通过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和控制工具、协同模式创新、日常监管标准化、智能化和提高企业质量,将人为事故的可能性降至最低。”这是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白义尧在接受《中国科学日报》采访时提出的思路。
研究人员解释说,目前化工园区的管理只注重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优化,而忽略了从系统控制层面对化工事故脆弱性和可控性的管理。
也有学者认为,单一设备的风险评估不能反映化工园区的整体风险水平,园区范围的整体风险评估能够满足复杂化工生产的需要。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系的王国宏教授等人认为,应该考虑化工生产企业与化工园区之间的“匹配”。他们建议,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在化学工业园区建立一个专家库,成立一个专门的专家委员会,对每个计划“按时入园”的化学企业进行评估。
同时,“定量风险评估”已成为化工园区风险管理的新策略。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提出,要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对化工园区进行定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确定应成为化工园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点。
对此,国内学者提出了“安全容量”的新概念来评价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王茂祥等学者指出,所谓安全容量,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技术、自然和人文环境条件下,化工园区在一定时期内对园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周边环境、社会、文化和经济所带来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
然而,没有一致的方法来确定化工园区的安全容量。这也成为实现化工园区“定量风险评估”的“瓶颈”问题。
“目前,迫切需要确定化工园区的风险标准和化工园区区域安全评价的操作指南。”中国安全生产研究院的石立晨在一篇文章中强调。
中国科学新闻(2019-03-28,第三版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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