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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新《环保法》配套立法尽快出台

科普小知识2022-07-26 23: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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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邓琦)新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生效,至今已有一年多。效果如何?昨天,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山东大学等六所大学的环境法专家成立了一个研究小组,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并发布了《新实施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有必要制定和颁布实施新的《环境保护法》的配套法律法规,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法》。此外,据报道统计,去年全国范围内连续715次每日罚款,罚款金额约为5.7亿元。

过去一年新法的亮点是什么?

研究小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介绍了该报告。报告用了三个月时间,从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宣传、关键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实施以及企业的环境合规性四个方面进行了评估。

其中,关于关键管理措施的实施,报告认为,严格执行新措施,如每日罚款、扣押和拘留、环境影响评估区域限制、行政拘留和生产限制及关闭,是过去一年新法律的亮点。

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一年中,环境保护部已将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的使用限制在过去九年限制审批总数的16.7%。各省级环保部门已将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的使用限制在125次以内。全国共查封扣押案件4191件,暂停生产和限制生产措施3106件,每日连续处罚715件,罚款56954.41万元。

经过抽样调查,实施每日罚款后,罚款后的纠正率超过85%,有的地区甚至超过95%。在全国32个地区中,辽宁省和*省去年的最高日均罚款案件数分别为101起和0起。北京有4个。

“一次事故不再罚款”改为“每日罚款”

据报道,在新的《环境保护法》生效之前,除了少数地方法规规定了日常处罚的根据地外,全国的环境行政处罚基本上是基于“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因此,一些非法污染者宁愿被罚款一次,也不愿停止排放污染物。

针对这种情况,新的《环境保护法》将“每日罚款”作为执法措施合法化,明确规定“对非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继续按日按原处罚金额处罚。”

此外,报告称,刑事案件的移交措施极大地遏制和制裁了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犯罪。2015年,全国共查处2079起行政拘留案件和1685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真正实现了“损害责任”,有效打击了环境犯罪。

■存在问题

配套法规的延迟颁布影响了实施。

根据该报告,新的《环境保护法》在2015年的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面临问题和挑战。一些配套法规的缓慢出台影响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

作为一个大框架,新的《环境保护法》只能在有细则的情况下运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是新《环境保护法》更好扎根的重要前提。但是,这些制度的配套法规长期没有出台,严重影响了法律法规的实施。

报告说,新的《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涵盖了环境保护的所有方面,不能用非常具体和详细的术语来具体说明。它的许多条例和措施需要通过单独的法律、条例和规则的规定来执行和细化。需要制定和颁布实施新的《环境保护法》的配套立法。

在法律方面,与新《环境保护法》不一致的《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需要尽快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法》需要尽快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渔业法》需要尽快修订,《自然保护区法》需要制定和颁布。在行政法规方面,国务院需要尽快制定和颁布《排污许可证条例》和《环境监测条例》。此外,党政*需要有具体的实施措施来追究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原标题:专家呼吁支持新《环境保护法》立法,尽快出台每日罚款、查封、扣押等新措施,成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亮点;去年,每天有715起连续罚款,罚款额约为5.7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