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国发[2017]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从2017年开始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核实和查明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掌握真实准确的基础土地数据,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加强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基础土地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推进权利统一登记的重要举措。它是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迫切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这是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的对象和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中国的陆地领土。调查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包括土地类型、位置、面积、分布等。土地所有权和变更,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条件,包括土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在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时,应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的现状和变化,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情况。
第三,调查日程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点。
2017年第四季度,将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计划、技术规范、试点项目、培训和宣传。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将组织现场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更新和提交,并将汇编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数据。
2020年将收集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并形成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以完成调查工作的验收和结果的发布。
四、调查的组织实施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部门广、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调查
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协调调查工作。其中,国土资源部将牵头指导和检查调查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负责协调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质支持的工作。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统计局负责处理与数据统计和分析有关的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地方各级人民*应当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调查工作。
五、调查经费保证
这次土地调查的资金由*和地方财政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分担。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调查要求
各地要加强对承担侦查任务的侦查队伍的监督和对侦查人员的培训。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不得弄虚作假或伪造调查数据。调查结果应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期间获得的机密信息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国务院
2017年10月8日
(这是公开发布)
附加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张,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
成员:林念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龚普光,民政部副部长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光华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岩
周学文水利部副部长
曲东玉农业部副部长
厉小朝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李书明,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石清风
国家测绘局副局长李伟森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光华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