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基因编辑研究报告全球发布
美国华盛顿时间2月14日11: 00(北京时间2月15日0: 00),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正式向世界发布其关于人类基因编辑的科学、技术、伦理和法规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将人类基因编辑分为三个部分:基础研究、体细胞、生殖细胞/胚胎基因编辑。对这三个方面的科学、伦理和监管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相关原则。
2015年12月,由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和英国皇家学会联合举办的第一届人类基因编辑峰会在美国华盛顿举行。就该技术的科学性质及其应用进行了各种讨论。根据这项任务的部署,美国国家科学院和美国医学科学院立即成立了由22名学者组成的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对人类基因编辑的科学、技术、伦理和监督进行全面研究。14个月后,研究报告于北京时间2月15日00: 00正式向世界发布。
参与这项研究的22名学者大多来自美国,也包括来自英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以色列和中国的学者。中国唯一的学者是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学与健康研究所的研究员裴端青。他参加了第一届人类基因编辑高峰会议的组织委员会,并参加了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成立14个月以来的研究和讨论。
裴端庆表示,2015年12月人类基因编辑峰会对中国人类基因编辑研究的伦理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峰会充分肯定了中国学者在该领域研究的伦理合理性。今天发布的报告为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提供了一个系统的原则性框架,具有积极的意义。
附录:人类基因编辑研究报告中提出的科学、伦理和监督的基本原则:
(1)基因编辑的基础研究
它可以在现有管理条例的框架内进行:包括通过编辑体细胞、干细胞系和人类胚胎的基因组在实验室进行基础科学研究实验。
(2)体细胞基因编辑
利用现有的调控系统管理人体体细胞基因编辑的研究和应用;
将其临床试验和治疗局限于疾病和残疾的诊断、治疗和预防;
从应用的风险和收益中评估安全性和有效性;
申请前需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3)编辑生殖(可遗传)基因
具有治疗或预防严重疾病或严重残疾的令人信服的目标,并在严格的监督制度下将其应用限制在特殊规格范围内,允许进行临床研究和检测;
对可遗传生殖基因组的任何编辑都应在充分的连续重复评估和公众参与的条件下进行。
特别是,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委员会为可遗传生殖系统的遗传编辑提出了10个标准:
1)缺乏其他可行的处理方法;
2)仅限于预防某些严重疾病;
3)限于编辑已被证明是致病的或强烈影响疾病的基因;
4)仅编辑基因是人群中常见的状态,与正常健康相关,并且没有副作用;
5)具有可信风险和可能的健康益处的临床前和临床数据;
6)在临床试验期间对受试者进行持续和严格的监督;
7)尊重个人自主权的全面、长期和多代后续计划;
8)符合患者隐私的最大透明度;
9)在公众的广泛参与和建议下,不断反复检查其健康、社会效益和风险;
10)可靠的监督机制,防止重大疾病治疗以外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