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开始评选
关于评选中国科学院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隶属于其机关的各个单位和部门:
“创新2020”和“率先行动”计划实施以来,中国科学院全体工作人员高举中国特色*伟大旗帜,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 他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科技创新实践,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激发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全院职工贯彻落实新的医院管理方针,为实现“四个率先”做出更大贡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表彰一批在科研、生产、支持和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项数量
(一)选择范围
中国科学院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所属单位(包括科学院机关及其分支机构)的职能部门、研究部门(办公室、研究组)、直属单位、直属单位、直属直属企业等。
中国科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含事业单位和分支机构)在职工作者。
中国科学院劳动模范的选拔范围:中国科学院直接投资的全资和控股企业的部门和子公司的职工。
(二)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了中国科学院15个先进集体、中国科学院20个先进工作者和中国科学院20个劳动模范。
二。选择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践行*核心价值观,积极建设学习型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科研、生产、支持、教学、经营、管理、后勤服务、党群工作等方面求实创新,做出突出成绩,为国家科技事业和*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
3.集体成员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优秀的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在精神文明和创新文化建设中取得显著进步和成绩。
4.在同行和相关单位中享有较高声誉;
5.过去5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保密责任事故,未发生具有不良影响的投诉或申诉。
(二)中国科学院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备高尚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创性和重大创新,或者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做出较大贡献的;
2.技术创新、技术发明、实验设备和方法成绩突出,或者在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3 .在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或推动科技产业化和国际化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4.高度负责教育工作,积极参与教育事业的改革创新,为人才培养做出更大贡献;
5.勤政廉政,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勇于担任管理职务,成绩突出,对所在单位或部门的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群众中有较高声誉;
6.热爱本职工作,默默奉献,努力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赢得群众好评的人员;
7 .在抗震救灾等重大任务中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有突出表现的。
三。选择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在推荐人选的选择上,要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两评三公示”制度,即实行第一次评审和第二次评审,并在所在单位、中国科学院和全国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推荐对象的评选条件和先进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推荐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必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本单位集体领导研究决定,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后,执行领导签署意见,报中国科学院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确定推荐对象后,将在中国科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实绩、工作实绩和贡献为衡量标准,择优选拔,推荐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如果推荐对象是事业单位*,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征得组织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附件4)。如果推荐对象是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部门的书面意见。
(三)坚持基层工作第一线。推荐工作不仅要面向科研、教学和生产的第一线,还要兼顾开发、管理、服务支持和管理岗位等各个方面。重点是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长期努力工作的同志。获得国家、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个人,在5年内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再次推荐。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但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被聘为高层次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特殊补贴的人员可作为科研人员参加评选,但在评选中比例要严格控制)。处级*的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人数的20%以内。企业一线员工比例不低于劳动模范总数的60%,企业负责人(指企业法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控制在劳动模范总数的20%以内。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审核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取消其参加下次评选和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中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提交评选材料。遴选和推荐工作以中国科学院的组织单位为基础。原则上,一个单位只推荐一个组。员工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个人候选人1名;1000人以上的人不超过2人。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应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和《中国科学院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6份。先进事迹材料要真实、集中,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推荐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应提交6张2英寸彩色照片。请各单位于2015年9月25日前向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5)、《推荐审批表》、《征求意见表》、照片、公告和样本等推荐材料,并将《推荐审批表》、《推荐对象汇总表》和照片以电子形式提交至中国科学院联系人邮箱。
Iv .诱因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优先的原则。入选的先进集体被授予“中国科学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入选的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按规定分别被授予“中国科学院先进工作者”和“中国科学院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被授予奖章和荣誉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V.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科学院共同组建了中国科学院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北京市委、人事局、工会和中科院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评选表彰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院北京区委和群众工作部。
联系人:宁
电话:010-62661205,010-62661206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18号紫金数码
中国科学院工业部北京区委袁一号楼
邮政编码:100190
电子邮件:wangning@cashq.ac.cn
国家表彰和奖励办公室
协理:王一庄
联系电话:010-84233499和010-84233475(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100013
电子邮件:biaozhang@mohrss.gov.cn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中国科学院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 .中国科学院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
4 .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5.推荐对象摘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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