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垃圾围城”,除了分类别无出路
在浙江宁波国际会展中心,环卫工人将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材料和厨房垃圾的卡通玩偶放在身上,用于垃圾分类和推广。胡学军拍摄明亮的照片/视觉中国
河北省秦皇岛港区焦云村的社区工作者指导孩子们分类垃圾。曹摄/中国宣明会
安徽省合肥市的居民正在尝试使用智能垃圾分类设备。葛清兆拍出灿烂的照片/展望中国
[垃圾分类,困难在哪里]
生活垃圾的总量不断增加。
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不完善,垃圾处理技术水平低,垃圾处理厂建设不合理...许多城市都面临着生活垃圾“围城”的困境。
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垃圾年增长率明显,但垃圾处理能力却跟不上。
这个国家40%的垃圾没有集中处理。在未来的四到五年里,北京的垃圾将没有地方掩埋。上海的一些垃圾场已经临近居民区。随着“垃圾围城”的困境日益凸显,垃圾处理的“中国出路”在哪里?
焚烧处理成本持续下降,降低了分类的能力。
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成本持续下降,许多人认为垃圾焚烧是快速解决“垃圾围城”的曙光。然而,由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军领导的研究小组使用经济模型来评估垃圾焚烧的社会成本,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宋国军等人通过分析目前在北京运营的三家垃圾焚烧厂和八家拟建焚烧厂的排放数据得出结论:焚烧不便宜,各种焚烧补贴掩盖了焚烧的实际成本;低焚烧成本误导了公众,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垃圾分类的动机。
《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06-2015)数据显示,从2005年到2014年,北京市每年收集和运输的城市固体废物量从445.6万吨增加到733.8万吨,焚烧量从7.4万吨增加到156.1万吨。2014年生活垃圾焚烧率达到21.4%,清运量和焚烧量基本同步增长。
“目前的电价补贴和垃圾污染处理补贴降低了垃圾处理费,在生活垃圾焚烧成本上误导了社会,将生活垃圾焚烧误认为是低成本的资源回收项目。”宋国军指出。为此,研究小组编制了一份详细的账目:从垃圾被运送到焚烧厂开始,每燃烧一吨生活垃圾,社会成本为1088.49元(考虑收集和运输环节后为2253元)。其中,焚烧补贴324.5元(其中支付给焚烧厂的处理费163元,额外电价59.56元,底灰补贴42.6元,税收优惠32元,建设费20元,土地费4.9元,渗滤液处理补贴0.4元,其他项目补贴)。
“北京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从每吨40元到80元不等,远远低于这个成本,不符合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宋国军指出,“通过揭示全社会承担的生活垃圾焚烧成本,希望能为理性决策提供参考,推动垃圾分类制度在生活垃圾管理方式选择中的实施”。
来源分类将显著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既然废物焚烧带来了多种废物,那么如何才能显著而全面地降低废物管理的社会成本呢?宋国军等人调查后给出的答案是“资源分类、资源回收、焚烧或填埋”。
经研究小组核算,发现源头分类后,由于收集、运输和焚烧成本降低,健康风险降低,资源回收增加,垃圾管理的社会成本降低到原来的1/3。“如果人均日垃圾处理量从0.949公斤降低到0.287公斤,到2020年,现有三座焚烧厂的处理能力可实现北京82.4%人口和77.76%人口(2300万人口)的完全焚烧。”研究小组用一组数字进一步解释了这一点。
“由于权力和责任的分散、投资不足和缺乏制度,中国尚未在资源分类和资源回收制度方面探索出有效的模式。到目前为止,非分类生活垃圾焚烧的高社会成本和分类垃圾回收的必要性在许多地方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宋国军看来,解决垃圾问题的真正途径是不断努力促进垃圾源头的减量化和分类。
早在2015年5月,宋国军等人在《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评估》报告中就提出,只有通过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来源分类和信息公开的规定,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分类对象、分类和投放方式、奖惩措施等,才能实现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才能保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效实施。
研究小组提出的另一项建议是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焚烧厂实施水和空气污染排放许可制度。其目的是"通过使用许可证作为记录、核查和监督手段,增加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非法排放成本,促进其持续达标排放,并进一步迫使源头分类和减少"。
由此可见,无论是信息披露、排污许可证制度,还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其目的都是为了在政策和法律权威确定的情况下,确保废物来源的分类和减少。“显然,提高生活垃圾管理门槛,对家庭和办公室的垃圾来源进行分类,可以实现减少和回收,并最终降低无害化处理的成本。”宋国军说。
前端分类必须与后端出口匹配。
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八个城市成为中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它已经实施了十多年,但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在某些地方,这几乎是一纸空文;尽管一些地方出台了各种措施来指导垃圾分类,但收效甚微。还有一些地方“宣传意义”大于“实际效果”...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主席肖家宝说,虽然*垃圾分类从2000年开始实施,但在各个地方都没有取得很大进展。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中国垃圾处理路径的理解存在差异,即技工学校和合同制学校之间的差异。“技术官僚认为技术可以解决所有的垃圾问题。垃圾不需要分类,所有垃圾都可以用基于资源的技术来处理。契约学派认为契约就是规则,应该用各种严格的管理条例来解决城市垃圾分类问题。
对此,肖家宝指出,虽然垃圾在技术上可以在未来不分类实施,但在现阶段仍需要人工干预,因此“有必要区分哪些措施应该是强制性的,哪些措施应该是推荐性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容环境管理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李海鹰认为,中国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系统不同于国外,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复杂性。首先,废物回收和卫生系统并存,大量可回收部件实际上已经进入废物回收系统。第二,中国的环卫收集网络开放便捷,为居民倾倒垃圾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垃圾桶随处可见。理论上,任何种类的垃圾都可以扔进去。很难限制哪种垃圾不能放入。在许多国家,垃圾桶不是随处可见。如果居民不按要求定期设点和分类,垃圾可能会被丢弃,乱扔垃圾将受到处罚。”
根据我国实施垃圾分类的实际特点,李海鹰指出,前端分类必须与后端出口相匹配——如果后端设施不承担,前端分类意义不大。“例如,许多进行垃圾分类的社区将电池分开,但后端没有处理系统。对此,环保部门的意见是:由于来源过于分散,收集极其困难,处理能力不足,对一些家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物实行豁免制度。可以看出,只有解决了有害废物后端处理问题,并且分离的有害废物处理有了发展空间,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根据李海鹰的预测,随着商品价格持续下跌,更多的低价值可回收物品将进入垃圾系统,垃圾分类模式可能需要相应调整。因此,仅靠垃圾分类措施是远远不够的。
“废物分类不等于减少。即使分类做得很好,最终仍会有需要处理的废物。因此,建设处理设施是刚性需求。必须认识到建设处理设施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李海鹰强调。(记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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