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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师大拆迁办主任“找托”收钱

科普小知识2022-08-06 1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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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开始拆除宿舍楼。作为拆迁项目负责人,北京城建宏达拆迁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戴龙私下联系了几户拆迁户,让他们支付了39万元的高额拆迁费,并带走了首都师范大学拆迁办公室主任郝某(另案已处理)。记者昨日(7月1日)获悉,戴龙因收受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根据北京市海淀检察院的指控,在北师大东校区搬迁期间,戴龙在与被拆迁人讨论补偿金额时,承诺给予被拆迁人更多的钱,并借机向5名被拆迁人收取39万元,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许多拆迁工程师和住户在法庭上作证。一个被拆迁的家庭说,拆迁开始于2006年,当时商定的补偿金额是273万元。然而,当戴龙在2011年5月3日上午要求他收钱时,他发现收据上的金额为281万元。签字后,戴龙和他一起去了银行,把多出来的8万元钱转到了戴龙自己的银行卡上。被拆迁的家庭表示,他们之前就知道戴龙会为此付出代价,因为戴龙帮助他们将赔偿金从258万元提高到了273万元。

在法庭上,戴龙承认了指控。他说他担任拆迁经理,并与被拆迁的家庭讨论了补偿问题。首都师范大学拆迁办公室主任郝久宽指示他在计算补偿时要照顾好5户被拆迁人。他还从5户拆迁户那里拿到了39万元,但很多钱已经交给了首都师范大学拆迁办主任郝久宽(他因涉嫌受贿被单独处理)。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戴龙是通过检察机关的电话通知主动来到本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是自首。在他接手这个案子后,他主动举报并揭露了其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核实,他有立功表现。结合他良好的认罪悔改态度等情况,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没收赃款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