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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校企资产超三千亿 北大清华最多

科普小知识2022-08-07 17: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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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校反腐的深入,我国高校校办企业资产监管问题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不久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等部门发布了《2012年中国高校校办产业统计报告》(以下简称《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489所高校3478所校办企业总资产为3190.26亿元,比2011年增长11.63%。

虽然总资产超过3000亿元,但《统计报告》显示,高校工业资产规模极不均衡,前20所高校的总资产超过2500亿元,其中北京大学、两所顶尖大学和清华大学的校办工业资产分别达到近1000亿元和700多亿元。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由于校办企业的产权归属和管理模式不明确,许多校办企业高管由高校领导兼任。这不仅违背了教育部关于学校和企业独立的要求,也违背了《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业内人士表示,产权问题和人事模糊可能成为高校腐败的温床。

巨大的学校产品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中国校办产业协会发布的最新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底,3478家校办企业中有30家上市公司。此外,在大学里建立了222个资产公司,占参与统计的大学的45.4%。校办产业的雇员总数为477400人(学校机构中有23640人)。

据了解,高校资产管理公司一般由一所学院出资,是代表学院对投资企业行使投资者权利的唯一机构。

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例。2007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人大资产管理公司”)在原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成立。目前,人大资产管理公司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和5家其他公司的股份。统计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人大校办产业总资产为9.74亿元,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排名第25位。

然而,与北京大学排名第一、清华排名第二相比,人大的校办企业只能算是“小儿科”。

《统计报告》显示,2012年,北京大学的校企产业达到969.4亿元。北大方正、北大青鸟、北大未名、北大科技园等北大资产管理公司旗下的资产公司,已成为规模相当大的高科技企业,涉及信息、制药、化工、环保、房地产、高科技孵化等多个领域。

2012年,清华大学校办产业总资产为705.74亿元。其资产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了3家上市公司、20多家控股公司和近20家控股公司,涉及信息技术、能源与环保、生命科技、科技服务和知识产业。

“忙碌”的高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高校资产公司必须在资产、管理等方面与学校明确分离,才能真正发挥“防火墙”的作用。据了解,自2007年高校纷纷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以来,教育部一直比较关注高校领导在资产管理公司工作的问题。

根据2006年《教育部关于在高校产业标准化建设中设立高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意见》的规定,高校向高校资产公司派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大学和大学资产公司应该分开人员、资产和财务,并有独立的机构和业务、会计和责任及风险。2009年,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09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学校主管工业工作的校级领导可担任学校资产公司董事长,其他校级领导原则上应逐步退出其在资产公司的兼职工作。

然而,记者发现,在包括人大、北大、中山大学在内的许多高校中,校办企业的负责人大多是以校级领导的形式出现的。

根据2012年2月的商业登记信息,全国人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副主席分别是人民大学的校长查贤友和副校长李九高。总经理关伟也是学校工业管理办公室的主任。根据工商部门2013年9月的登记信息,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王黎明,他刚刚从副总裁转为副总裁。

根据工商部门2013年6月的注册信息,北京大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均为北京大学校长助理黄桂田,董事之一亚·敏为北京大学总会计师。此外,中山大学附属广州CUHK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中山大学副校长魏明海。

截至记者发稿时,上述工作信息并未显示工商部门的任何变动记录。

北京市廖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顾廖海认为,《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上述教育部2006年的规定与后来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冲突。高校资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或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任命。高校*兼任校办企业高管是一种普遍现象。区分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学校的公务活动可能不容易,这可能容易导致企业利益的转移,影响国有资产的收益和学校领导的廉洁。

担心财产权

据了解,设立大学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一方面是代表大学进行股权管理,以确保投资型国有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也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

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对完成科技成果研究开发的人员和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其中,以技术转让方式将岗位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应当将技术转让净收入的20%以上用于一次性奖励。

这个比例实际上太低了,使得科技人员没有积极性,导致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中国教育科学院研究员楚·赵辉说。

2014年1月中旬,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用于奖励科技成果完成者和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者,支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教育教学。

据了解,目前这一政策涵盖了北京的所有市属大学和北京的其他大学。经教育部、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认识到这一增长,楚赵辉认为,虽然北京的规定提高了奖励标准,但实际上只是改变了分配比例,仍未能解决高校产权不清的问题。

“大学由*管理,这相当于学校是*的下属机构。那么,大学所办产业的收入应该全部属于国有资产,不能*分配。过去,产权关系总是被掩盖和回避。”楚赵辉说道。

在他看来,大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在企业兼职,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产权分割的困难。

“个人腐败是个人问题,但高校产权不清的问题普遍存在。这是一个系统问题。高校的行政权力不规范,校办企业是“不能扔掉的瓶子”。”褚赵辉认为,大学产权的明晰必须纳入现代大学制度的框架。21世纪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熊丙奇也认为,没有明确权力和责任、制约权力的过程,高校腐败是无法遏制的。

记者程浩也为这篇文章撰稿(原标题为“3000亿校企资产内部人主管几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