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美女大学生被杀案宣判 被告人被判无期
新华社6月22日电据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6月22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一起轰动一时的留美女大学生谋杀案。被告人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某,男,1991年9月16日出生,浙江乐清人,美国大学生。
本院查明,被告人李与被害人邵于2011年在北京相遇。2012年3月和8月,李某和邵某分别就读于罗彻斯特理工学院和爱荷华州立大学。之后,他们成了男女朋友。2013年5月,李为方便会见邵,从罗彻斯特理工学院调到爱荷华大学。2014年9月3日(美国当地时间,下同),李某致电邵某,邵某无意中接通了电话,导致李某在电话中听到邵某贬低自己的话语。同月5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李和邵在美国爱荷华州的一家旅馆登记入住。当晚,两人因感情发生争执,李通过他人订了一张回中国的单程票。第二天下午5点左右,李利用邵返校的机会,到爱荷华州艾姆斯格兰德大道2801号TJ Maxx和爱荷华州3015号沃尔玛超市购买了一个行李箱和两个哑铃(分别重15磅和20磅),分别藏在他驾驶的丰田佳美汽车的后备箱里。同月7日凌晨1点左右,两人因情绪问题在酒店房间又吵了一架。李掐死了邵的脖子。为了隐瞒犯罪事实,及时逃离美国,李某将尸体装进自己买的后备箱,在后备箱里放了一个20磅重的哑铃,然后将后备箱藏在丰田佳美的后备箱里。由于某种原因,李没有沉入河中,所以他直接开车回到他在爱荷华州爱荷华市的公寓,并将车停在他住所附近的停车场。在此期间,李以邵的名义给邵的室友发了一条短信,谎称邵要去明尼苏达一周看望朋友。同月8日凌晨,李乘专机回到中国。经鉴定,邵系因暴力窒息而死。2015年5月13日(北京时间),李某向温州市*局自首。
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因情感纠葛而勒死被害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被判有罪。虽然李某潜逃犯罪8个月,在被捕后逃避重罚,社会影响恶劣,但案件的起因和性质都是爱情冲突加剧导致的故意杀人。李某自首,并在法庭上表现出强烈的悔意。他的家人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受害者家属表示理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综上所述,李被从轻处罚,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官说:
1.美国警方提交的采访报告可以作为最终决定的依据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问题的解释》第40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证据材料的来源、提供者、提供时间、提取者和提取时间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
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条例》第365条,*机关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情报信息的交流与合作、调查取证、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的移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的引渡、逮捕和移交以及国家条约和协定规定的其他刑事诉讼协助和警务合作事项。
犯罪发生在美国。中国*机关和检察机关成立了一个工作组,根据中美法律互助协议在美国调查和收集证据。美国警方将调查期间收集的主要证据移交给了中方。美国警方移交的美国警官的视频材料、现场照片、尸检报告和采访报告都属于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证据材料经艾奥瓦州务卿公证(确认美国警方移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认证,我国*部确认并接收,然后移交温州市*局。证据的来源是真实合法的。辩护人认为美国警察的采访报告不属于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这种观点没有法律依据,不会被采纳。
采访报告由美国警官签发,并由他签名确认。报告的内容是警察通过面谈了解到的有关人员对案件事实的看法。面谈报告详细记录了面谈的时间、地点、方法、被面谈者的身份信息和面谈内容,有些面谈是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或有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面谈过程。访谈报告的内容与美国警方收集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电子数据相互验证,客观真实,与案件相关。综上所述,法院对孙牟某等人的采访报告进行质证,并与其他证据相互确认,可以作为案件判决的依据。
2.论犯罪动机
尽管现有证据可以证实李向南杀人的动机是与邵通的情感纠葛,但李向南关于邵通“周一至周五与那个中国人在一起,周末与他在一起”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也不会被接受。
3、关于被告李向南谋杀案的预谋
被告李向南辩称,这起谋杀是故意的,不是预谋的。购买机票的目的是为了回家,行李是为了移动,哑铃是为了体育锻炼,而不是为了杀人后使用。谋杀后,尸体被装在行李箱里,哑铃被放在行李箱里。最初的意图是防止尸体被发现,并确保他能及时逃离美国。经过调查,李向南在犯罪时正在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当时接近考试时间,但他买了一张单程机票回家,没有事先通知家人,理由是买机票回家放松是不合理的。李向南所谓的搬家是搬到他住宅区的另一个单元,他的房间已经有行李了。李向南购买的两个哑铃重量不相等,而且哑铃更重。与李向南的体格相比,它们几乎不被认为是用来健身的。我在艾姆斯买了行李和哑铃,但我住在爱荷华市,开车要两个小时。我买的行李很大,哑铃很重,所以从近到远买不符合常识。因此,李向南关于购买机票是为了放松,行李是为了移动,哑铃是为了锻炼的论点是不合逻辑、不合理和不可接受的。被告人李向南因感情纠纷提前预订了回中国的单程票,提前购买了行李和哑铃,并在犯罪后使用。可以断定,李向南是预谋杀人的。被告李向南和他的辩护人的意见,没有预谋将不会被接受。
4.关于被告李向南是否构成自首
尽管被告李向南在自首后多次在陈述中提到“过失杀人”、“过失”和“无意”等词,但他否认有预谋。尸检报告证实,邵通的头皮左侧深处有紫色变色,即头部钝器造成的外力损伤。在面部皮肤上发现撕裂伤,面部右上部分中心的牙齿和侧牙(右上颚的第一和第二颗牙齿)缺失,证实面部在死亡前受到外力打击。被告李向南承认他只是用手勒死了邵通,这与尸检报告不完全一致,所以他避免了最坏的情况。然而,他一直供认用手扼死邵通,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李向南如实供认了主要犯罪事实,这构成了自首。应当采纳辩护人关于构成自首的意见。(原标题:中国女大学生在美国遇害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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