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结构的通知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之我见
国办发〔2018〕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近年来,国家财政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并保持在4%以上,投资机制逐步完善,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的全面发展,中西部地区和农村教育得到明显加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制度不完善,部分地方资金使用“重硬件轻软件,重支出轻效益”,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等。为全面加强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大二、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将以*的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新的发展观,牢牢把握*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放在首位,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与教育优先发展的关系,改革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管理*和机制,以结构调整和优化为主线。突出重点,填补短板、强项、弱项,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和不足问题,有效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2)基本原则。
优先考虑担保,增加投资。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实施教育投资,确保国家财政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仅逐年增加,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中的学生平均人数仅逐年增加。在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资力度的同时,积极扩大社会投资。
尽你所能,尽你所能。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养育子女、学习教学、帮助弱者等方面不断取得进步,使每个儿童都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更不用说没有现实就难以实现的目标,没有财政资源就难以实现的承诺,没有“量入为出”并合理引导社会期望的项目。
应对关键问题给予全面考虑。围绕“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战略主题,统筹近期发展任务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统筹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统筹条件和质量改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原则,资金使用将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有限的资金将得到很好的利用。
深化改革,提高绩效。推进*和地方教育财政责任和支出责任分工改革,巩固和完善以*投资为主体的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制度。充分发挥财政教育经费的政策导向作用,促进教育*和机制改革的深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资金监管。
二是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3)继续确保资金投入。合理划分*在教育领域的财政责任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各级人民*要按照“两增不减”的要求,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和标准设计,加大投入,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科学核定基本办学成本,全面建立学生平均资助制度。到2020年,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和生均经费分配的基本标准,建立和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4)鼓励扩大社会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社会投资在教育总投资中的比重。各级人民*要完善*补贴、*购买服务、资金激励、捐赠激励、土地分配等政策制度,依法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增加教育投入。完善社会捐赠收入的财政匹配政策,依法实施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基金会吸引社会捐赠的作用。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地方人民*应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培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建立与资金分配和经费水平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自费来华留学生的学费由学校自主决定。
第三,优化教育经费结构
(五)科学规划教育支出。各地要加强教育发展规划与中期财政计划的整体衔接。中期财务规划应充分考虑对教育经费的需求。教育发展规划应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和任务,及时调整超越发展阶段、违反教育规律的不可持续的政策。学校建设要合理布局,防止“空壳学校”的出现。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九年制义务教育,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的实施范围。
(六)着力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们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资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为全面脱贫打下基础。巩固和完善城乡统一、以农村为重点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公共经费基准定额。落实农村100人以下小型学校按100人分配公共资金的政策,按照年平均寄宿生200元的标准增加寄宿制学校的公共资金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班残疾学生的公共资金,要分别审批和落实,确保资金拨付到学校(教学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全面加强农村小型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办学水平,振兴农村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村、统筹发展、城乡结合、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我们将努力解决人们关心的突出问题,如辍学、保持一个大班级、送孩子与家人一起上学、送农村留守儿童到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寄宿学校。
(七)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水平。各级人民*应当优先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资的重点,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努力使教师成为受到全社会尊重的职业。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证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支付,推进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统一编制标准的实施。各地要严格规范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加快招聘合格的非在职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各地要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挂钩机制。在确定绩效工资总额时,我们将把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同步调整。我们会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平均薪酬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公务员的平均薪酬水平,让教师可以安心教学。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强化*责任,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收入政策。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问题。凡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限期整改,财力较强的省份要加快进度。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法规,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加强教师流动房建设,提高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保障水平,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各地要根据幼儿园规模,创新方式方法,合理配置教学和护理人员,根据岗位确定工资标准,逐步解决同工同酬问题。支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八)重点弥补教育发展的短板。在重点保障义务教育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支持包容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拓展、高中教育的普及和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各地要加快制定公办幼儿园学生平均财政分配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贴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财政拨款制度,加大改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条件的力度。各地要按照地方*债务化解的范围,发行地方*债券,替代普通高中债务中现有的地方*债务。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平均财政拨款水平,完善*、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依法筹资机制,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深化产学结合和校企合作。支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服务农村振兴战略。
财政和教育资金将集中用于来自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档案卡。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以义务教育为重点,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省级统筹,优先保障现有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和贫困家庭子女教育的支持力度,推进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我们应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改进资助方法,提高准确性,并认识到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帮助。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提高资助育人质量的体系。
(9)注重为主要国家战略服务。完善高校预算分配制度,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一流本科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培养大批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优秀、拔尖人才。继续支持部分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规划,以部委和省共建高校为先导,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服务,更好地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服务。深化高校科研*改革,完善稳定的科研支持机制,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激励机制,建立科研服务“绿色通道”,促进科研活动顺利开展。改革高校企业制度,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于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协调留学和来华留学经费政策,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教育,优化教育对外开放布局。
(十)继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各地要在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加大对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促进教育方式的转变,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公共经费、教学科研活动、教学改革实验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实现。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协调推进,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支持职业教育和实训发展,推进德技结合、工学结合教育机制建设。支持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急需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支持教育信息平台和资源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四、科学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
(十一)全面履行管理职责。按照深化“放开和服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精简行政管理和权力下放,落实省*教育经费统筹权和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教育部门和学校是教育经费的直接使用者和管理者。他们在管理教育经费的使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要会同有关部门科学规划事业发展和资金使用,按照法律法规合理有效地使用教育经费。财政部门要按规定执行国家财政、教育投资等政策,优先保证教育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先考虑教育发展规划,依法加强成本监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优先保证学校工作人员的配备,并实施改善教师待遇的政策。
(十二)全面完善管理模式。以监督检查、监控监督为重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督体系。完善预算审查机制,加强预算安排事前绩效评估。逐步扩大项目支出预算审查范围。加强预算执行的持续监控,收紧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完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对大额资金流动实施全程监控,有效防范和控制经济风险。为加强预算决算后监督,各级人民*、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全面推进教育部门预算决算的公示。加强各级教育经费统计公报的实施。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结果应用,促进内部治理改善。推进党和*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覆盖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十三)全面提高使用性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花钱一定要有效,花钱不见效一定要负责”的观念。绩效管理的范围应逐步涵盖所有财政教育经费,并深入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改进和完善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的绩效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反映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紧密结合教育发展,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完善绩效目标下达和预算审批机制。执行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并及时纠正偏差。坚持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考核将跟踪到哪里,强化动态绩效考核,及时削减低效低效资金。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加大绩效信息披露力度,把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估结果的落实作为完善政策、预算、优化结构、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严格勤俭办学,严禁形象工程、成果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每一笔教育经费都必须用在重点地方。
(十四)提升整体管理能力。各级教育和财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依法科学管理财政的能力。落实和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和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国家教育经费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完善教育财务管理*队伍定期培训制度,实现全员轮训,提高专业管理技能。加强学校会计、审计和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实施和探索创新高校总会计师聘任制,加强学生资助、财务监督、基金会等队伍建设。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巩固财政教育投入成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切实落实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科学管理教育经费使用等任务,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十六)加强监督和问责。各地要加强对财政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对各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福利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各地区要定期向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报送执行情况,国务院将适时进行监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问责工作。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按照纪律和规定进行处理。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