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取消后 买二手房小心隐形共有房
日前民政部门发出通知,各地民政部门将加强信息化建设,并落实部门间婚姻信息核对,取消开具有关程序的“单身证明”。*部门间如果可以信息互联互通,不需要群众“跑断腿”,这当然是大好事。不过,对于二手房买家来说,取消出具婚姻登记证明或者无婚姻登记证明,必须格外留意隐形共有房产。
某资深地产经纪人向媒体讲述他的一个经历。他曾经代理过一单交易,业主为一名成年男性,出售个人名下的房屋,但其实该房屋是在他与妻子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只是登记在丈夫名下而已,后来妻子起诉丈夫,要求平分卖房所得。该经纪人表示,幸亏后来丈夫愿意与妻子平分楼款,如果丈夫与妻子不能顺利解决纠纷,有可能要求取消房屋的交易,影响到新业主。
另一位地产中介表示,他们对于成年人士出售个人名下的房屋都非常警惕,都需要业主出具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已婚人士,必须配偶前来在合同上签字;如果是离异人士,如未能出具离婚证,则需要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目前民政部取消出具单身证明,对于二手房交易来说是一大挑战,日后中介或只能依靠客户诚信交易了。
知识链接:以后买房无需提供单身证明
买个房,办N次单身证明,这样的糟心事儿,以后不再有。日前,民政部正式下发通知,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目前单身证明的用途已由当初的买房贷款,过渡到了房产过户、房屋中介、银行贷款、户口迁移、出国(继承遗产、移民、工作、教育)、司法公证、拆迁安置、婚介所(相亲)、办理低保、用人单位招聘、计划生育,甚至医院做手术等各个领域。要求出具的类型由最初的未婚者扩展至所有的单身状况:未婚者、离异后未再婚者等。
买个房,从办理按揭开始,直到收房后办理房产证,都得反复去民政部门开单身证明。最坑爹的是,有效使用日期只有1个月,如果有什么小意外拖延,分分钟跑N趟。不仅如此,有的单位要求单身证明的有效期十分短,仅为7天时间,有的市民未来得及将证明交上去就不得不重新办理。
据了解,民政部门规定婚姻登记证明的有效期为3个月,但具体的使用部门,如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公证处等有不同的期限。如用于房产交易的无婚姻登记证明30天内有效,如在此期间未办好交易,须重开证明。有数据显示,大中城市的婚姻登记处每年开出的单身证明达数十万份,由于很多部门、单位索要该证明,且证明有效期短,很多市民表示自己曾一年内不止一次去重复开过单身证明,还要交手续费。
买房、入职不用开单身证明这条规定将大大减轻老百姓办事负担,不用再为繁琐手续跑腿。目前大部分城市婚姻登记处表示还未接到“不再开具‘单身证明’”的通知。预计此规定推广落地还需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