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小细节 二手房买卖更顺利!
二手房与新房不同,交易流程更加复杂,涉及的利益方也比较多,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比新房大。
一般来说,二手房交易可以粗略划分为三个环节,分别是看房选房、签约过户、申请房贷。
在这三个环节中,都有值得注意的细节,这些细节都容易造成房屋交易纠纷。
一、看房选房
看房选房环节,纠纷比较多的体现在房屋特性上,其中有两点是购房者难以接受的,如果业主不能够坦诚告知,一旦购房者最终知晓,终止交易的可能性非常大。
1、房子是凶宅
凶宅指的是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现象,可以说是所有购房者都无法接受的瑕疵。即使购房者与业主达成交易并完成过户,但如果被发现是凶宅,购房者如果诉至法院,最终主张也有可能被法院采纳。所以,凶宅虽然不影响房屋结构等,但从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角度来说,这是个重要的细节。
一般情况,业主手里的房子是凶宅,为了卖出,有可能隐瞒凶宅的实情,甚至也中介也不知道。作为购房者,要警惕是否凶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房子长期空置,特别是已经完成装修的房子长期空置更加不合理,应该予以核实;一般业主的房子完成装修,要么出租要么自住,空置等于浪费。
价格过低的房子需警惕。同一地段的房子,如果没有特殊因素,房子是不会比周边房源低多少的。如果低的比较明显,则可能存在重大瑕疵。
房屋继承。现在继承来的房子也不算少,这类房子要搞清楚老人过世的原因。
房主不愿意配合购房者出具非凶宅的书面材料。
2、房屋漏水
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漏水很要命,容易引起邻里纠纷。检查房屋漏水可以从下两个方面入手:
检查房屋的墙体上是否有返潮的痕迹;
房龄比较久,但装修比较新,有可能是为了掩盖房屋漏水;
二、签约过户
签约过户过程中,纠纷也很容易产生,有些细节特别需要注意。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签约过户环节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几个细节如下:
1、房屋产权人
房屋产权人有多少,所有产权人是否知晓并同意卖房,是影响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因素。
当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两个或多个共有产权人时,应该要求卖方出具其他所有共有产区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材料。如果可以,最好留存音视频材料。否则,当房子出现快速升值的情况时,共有产权人以“不知情”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可就麻烦了。
在以往的纠纷中,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出现过。购房者即使拿到违约金,相比房屋升值来说,也是亏损的。
在共有产权人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格外注意,房屋产权人原为一对夫妻,但双方目前已经离婚,这个时候要搞清楚房屋是否已经作为不动产完成分割,如果没有分割,一定要搞清楚前妻(夫)是否同意卖房。
2、房屋是否被抵押
二手房有抵押很正常,但有抵押就容易产生纠纷。关于房屋抵押,要搞清楚以下几点:
一是,搞清楚抵押权人。一般情况下,房屋都是抵押给银行的,还清房贷款自然解除抵押,但也有些情况下,房屋已经还清贷款,但又被房主申请了房抵贷,用于经营投资等其他活动,这些情况下,房屋就不一定抵押给银行了,搞清楚抵押权人很重要。
二是,搞清楚抵押期限,以及房主的还款能力,如果有能力还款,最好还得知道还款资金的来源。
如果房主需要动用购房者的首付款来解除抵押,购房者就需要谨慎些了,毕竟首付款是一大笔钱,如果要不回来就麻烦了。不过现在各大中介在首付款赎楼方面的风控也越来越严,如果业主确需动用购房者首付款来赎楼,可以了解下中介在这方面提供的服务,以及风险把控能力。
三、申请房贷
房子网签完成后就要申请房贷了,房屋过户完成,把产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才会顺利放款。在这个环节中,房贷能否顺利下来非常重要。
这个环节的纠纷主要涉及到首付款和定金。责任主要在购房者这边,因为个人原因导致贷款无法获批,从而导致购房合同最终无法进行,违约责任一般由购房者承当。不考虑职业等其他因素,征信报告和收入证明是两个最关键的材料,特别是征信报告,买房前应该检查自己是否存在信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