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闹意见要撤销赠与
由于近几年房产增值迅速,以前一套十几万元的房子目前都涨至几十万甚至百万,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些当初办理赠与手续的房产开始出现纠纷。近日,家住龙江的洪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
“几年前父亲赠与我的一套房子,现在弟弟妹妹要求我把该房产拿出来分,想问问他们这样做有没有道理?赠与给我的房产父亲可不可以收回去?”洪先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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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家中的长子,5年前,家里兄弟姐妹几个约定,年迈的父亲和洪先生住在一块,由洪先生负责照顾父亲的日常起居,同时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以赠与形式过户给洪先生。当年,洪先生的父亲就办理了房产赠与手续,把房子正式过户到了洪先生的名下。
“5年前这套房子大概值个15万,当年过户给我时,弟弟妹妹他们都没有意见,但这几年房价涨得快,现在房子可能值60来万了,他们就有点坐不住了,想让父亲收回房子,然后大家平分。”
洪先生称,他在报纸上看到法律有规定,赠与房产哪怕已经过户,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产,因此他比较担心。
在扶养父亲的事情上,洪先生和弟弟妹妹双方各执一词。究竟洪先生有没有完全履行扶养父亲的义务?洪先生的父亲能不能收回已赠与的房产?律师称,最终要看法院认定。
“如果洪先生的父亲感觉自己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照料,或洪先生的弟弟妹妹有证据表明洪先生没有履行基本的扶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房产赠与。”
律师表示,赠与房产的纠纷一般都比较复杂,涉及情感方面的因素较多,最好能够在家庭内部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但在履行扶养义务方面的举证比较繁琐。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此,洪先生称,他父亲现在已经瘫痪在床,由于他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父亲基本的日常饮食起居都是他一手照顾的,他应该是履行了扶养义务的,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当然,因为性格上的一些原因,我和父亲之间也存在一些小的摩擦,可能在一些小节上我做得不算太好,但不能就说我没有尽到孝道吧。”洪先生这样说。
但洪先生的妹妹却称,拿到房子后,洪先生对父亲的态度一直就不好,尤其父亲瘫痪在床后,洪先生对父亲的照顾不够细心,使父亲过得很不开心。
“我们并不想贪图房子,但他对父亲不好,我们只能要求父亲收回房子,然后我们几个子女轮流照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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