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2009年新制度下CPA《经济法》试卷点评

科普小知识2022-09-08 11:45:20
...

2009年新制度下cpa《经济法》试卷点评

9月19日至20日,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制度)在全国同时举行,这是新考试制度实施后的第一次考试。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制度)《经济法》试卷呈现出两个方面的鲜明特点,一是对相当一部分考生来讲,《经济法》试题有三个“没想到”;二是2009年《经济法》试题在命题模式上仍然体现出了经济法科目点多面广、重点突出、跨章节综合命题趋多以及重点考查应用能力的规律。

一、三个“没想到”

第一,没想到《经济法》试题的题型变化、分值分布与官方事先公布的样题有出入。旧制度下,经济法试题有两类四种题型,一类是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另一类是主观题即综合分析题,且客观题和主观题所占分值平分秋色。新制度下,删掉了旧制度试卷中的判断题。官方公布的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新制度)样题有三种题型:一是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3l题,每题1分,共31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要求考生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最正确的答案。二是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6题,每题1,5分,共39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要求考生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所有答案。三是综合题,共2题,合计30分。

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经济法》试卷的题型与官方事先公布的样题题型完全相同,但不同题型的题量和分值分布有所调整。wWW.11665.cOM2009年《经济法》试卷的题型、题量和分值分布情况: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与官方公布的“样题”比较,少了一个小题,分值相应减少1分。多项选择题共28小题,每小题1.5分,共42分,与官方公布的“样题”比较,增加了两个小题,分值相应增加3分。综合题共2小题,其中第1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中文解答,最高得分为14分浊口使用英文解答,该小题须全部使用英文,最高得分为19分。第2小题14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33分。与官方公布的“样题”比较,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综合题题量未变,仍保持2个小题,但一方面增加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的要求,另一方面,分值由“样题”的30分增加到真题的33分。

笔者以为,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新制度)试卷的题型变化、分值分布与官方公布的样题略有不同,这只不过是分值分布上的微调。总体上讲,2009年《经济法》(新制度)试卷题型变化、分值分布与官方公布的“样题”是一致的;这种分值分布上的微调不是影响考生能否顺利考过的决定性因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的命题类型和分值分布基本上就是单选、多选和综合分析题三种题型,并且单选和多选两种客观题占到70%左右的比重。从某中程度上讲,选择题的得分率决定考生的最终考试结果。

第二,没想到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制度)《经济法》试题难度如此大。对于相当一部分考生来讲,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大幅度减少综合分析题的比重,相应增加客观题的比重。事实上,选择题看似易得分,其实并非如想象的那样容易。尤其,2009年《经济法》试题比官方公布的“样题”增加了多项选择题的题量与分值,相应减少了单项选择题的题量与分值。另外,考试中的选择题并非仅仅是重点命题型选择题,即将教材中的一个或一些重点命题进行关键词改造,或者故意曲解相关法律规定,更多的是命题比较型选择题和案例型选择题,即要么是将教材不同章节或同一章节不同页码、不同段落的相关命题进行比较,要么是将一些重点命题转化为具体案例,考查考生应用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得分率角度看,多项选择题并不比综合分析题容易,甚至可以说多项选择题就是小综合题。

笔者以为,2009年新制度《经济法》试题的确与旧制度《经济法》试题的难度大一些,并且与往年《经济法》试题的难度比较也偏大,主要原因在于试卷中多项选择题量的加大,不仅使试题覆盖面宽,而且难度也相应增加。

第三,没想到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制度)《经济法》试题中综合题考查“上市公司收购”。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旧制度)《经济法》试题综合题第2题,考查的主要对象是证券法律制度中“上市公司的收购”。因此,很多考生认为,2009年新制度《经济法》试题也许就不再直接以综合题的形式考查“上市公司的收购”了。没想到,新制度《经济法》试题又考了这个内容。

笔者认为。2009年新制度《经济法》试题以综合题的形式考查“上市公司的收购”不应当是所谓出乎意料的事情,因为考试大纲中的重点不因为旧制度考查过了而发生改变。作为考生,要重视的是考试大纲中的重点和难点,关注的是有关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二、命题特点

第一,题量大,分布广。2009年新制度《经济法》试

卷中单项选择题30小题,多项选择题共28小题,仅客观题就有58小题。尤其一个选择题涉及4个选项,覆盖了考试大纲各章、节的内容。这一命题特点的启发是,在复习应试过程中应当避免猜题、押题,要全面掌握考试大纲内容。

第二,全面考核,重点突出。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新制度)试题在全面考核的命题思路基础上,呈现出了突出重点的命题思路。试题分值比重较高的几章包括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联系较为密切的章节,如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等;实际应用较多的章节,如合同法(总则)、合同法(分则)、票据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等。这些内容在教材中所占篇幅大、内容多,因此考点多、题量大,所占分值相对较高。这几章平均分值在8分左右。

第三,关注新规定、新内容。随着我国立法活动的逐步加强,近些年立法机关在不断制定出台新的法律的同时,对现行法律也逐步进行修订。经济法教材依据国家立法活动,及时增加新的法律规定,修改教材内容,使之与国家法律及规章制度相稳合,适应经济活动的需要,更大程度上体现其科学性与实用性。所以,要求考生加强对教材中新规定、新内容的学习和掌握。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制度)《经济法》考试大纲做了比较大的调整,删除了去年大纲中的会计法、著作权法的有关内容,增加了反垄断法的内容,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依照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做了重大调整;同时,各章内容结构也具有相当大程度的调整,很多章节增加或调整了有关知识点,经济法科目的内容更加体系化。更具完整性。这些新调整的内容,在2009年《经济法》(新制度)试题中得到的凸显。

第四,跨章综合命题的题目增多。注重知识点的贯通。今年的试卷中两道综合分析题,第一题考上市公司收购,考题涉及公司法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法律规定,又有证券法中上市公司收购的知识。第二题考专利权的相关知识,考题涉及专利权转让,又有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订立、物权法中担保物权等。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科目。试题在考核考生对法律具体规定把握的基础上,注重考核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经济法试题除综合题体现了较强的应用性之外,在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中也体现了一定的应用性,以小案例的形式或计算题的形式进行命题。

学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科目,一方面在复习内容上要牢记,围绕考试大纲全面复习,关注当年新调整的内容;重点章节是得分的关键,如证券法、合同法、物权法、票据法、公司法、破产法几乎是历年经济法科目考试命题的重点。另一方面在复习方法上要加强重点章节的复习,根据各章在考试中的比重科学安排复习时间;要注意通过举例的方式加深对考试内容的理解,通过多做案例分析性质的例题体会其中的规律;要习惯性地将教材中不同章节、页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链接,这样会收到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此外,在复习技巧上要培养运用法学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研究总结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题的解答步骤和思路。例如对于重点命题型选择题,要求考生对教材中的法律规定,不能死记硬背,要理解其真正含义,且关注其中的关键词。对于计算型选择题,要提防有关计算所需要的要素往往布有陷阱,或者很隐蔽。对于综合分析题,考生一是要认真审题,认识到在审题与答题的关系上,“七分审题,三分答题”;二是要知道正确的审题方法是审两遍,第一遍逐字逐句仔细看,注意关键词,可以在一些数字等关键词下做标记,第二遍则带着后面提出的问题找答案;三是问题的答案一般要求考生既要回答结论,又要陈述理由,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