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建文
彭建文,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广东省中山市人,1988年1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省社科院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助理工程师。曾任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河源市委副书记、市长。2018年7月,彭建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姓名:彭建文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籍贯:广东中山
出生年月:1966年10月
党派:*
毕业院校:省社科院、中山大学
所学专业:经济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学历: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
学位: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职务:全国人大代表
代表团:广东
1、人物履历
1988年01月起,任中山市建委规划办报建员、临时负责人;
1989年11月起,任中山市建委报建组副组长;
1992年09月起,任中山市规划局规划报建科副科长(正股);
1993年07月起,任中山市规划局建管科科长(副科);
1995年09月起,任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规划*局长(正科);
1996年04月起,任中山市规划局副局长(正科);
1996年11月起,任中山市规划局副局长(副处);
1998年02月起,任中山市*副秘书长(正处);
1999年03月起,任中山市副市长(其间:1997年09月至2000年07月,在广东省社科院经济管理专业读书,2003年03月至2003年07月,在*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4年03月起,任中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7年01月起,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其间:2007年05月至2007年08月,参加广东省第10期高级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知识专题研究班(牛津班)学习,2008年03月至2010年06月,参加中山大学广东省第二期市厅级领导*EMBA班学习,取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1年02月起,任河源市委副书记、市*代市长;
2011年05月起,任河源市委副书记、市*市长。
2017年05月起,任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6月,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河源市原市长彭建文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免去职务
2017年8月,免去彭建文的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由广东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河源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彭建文,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7年8月2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依法逮
2017年10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彭建文(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开除党籍
2017年11月,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对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彭建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彭建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高档宴请,违规为自己谋取特殊生活待遇;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彭建文身为党员领导*,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经济贪婪,生活奢靡,严重违*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建文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8年7月31日消息,近日,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彭建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建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彭建文,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5年至2017年,被告人彭建文在担任中山市规划局建管科科长、中山市规划局火炬开发区*局长、中山市规划局副局长兼火炬开发区*局长、中山市人民*副秘书长、中山市副市长、中山市委副书记和河源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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