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
《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2006年11月1日发布实施,以站点降雨量等级的划分为基础,将江河流域面雨量划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六个等级。
1、简介
中国幅员辽阔,江河纵横,自北向南分布着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珠江等七大江河,是中国防汛的重点地域。“七五”以来,中国气象与水文工作者密切协作,从防汛、抗洪、抢险、减灾的需要出发,开展了江河流域面雨量与致洪暴雨的研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研究表明,面雨量是针对有限域由多个点雨量计算出来的面平均雨量,它与特定地域内江河的流量和水位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大于临界面雨量的暴雨更是导致洪水发生的直接因素。1998年长江流域发生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之后,中国加强了有关面雨量业务和服务工作,中国气象局先后于2000年3月下发了《七大江河流域面雨量预报业务实施方案》,2003年4月下发了《中国七大江河流域面雨量预报业务暂行规定》。气象部门制作流域面雨量预报,特别是做好致洪暴雨的面雨量预报,满足水文部门延伸洪水预报的需要,对防汛抗洪工作的意义十分重大。它既是水文部门进行洪水预报和调度的重要参数,又是各级*指挥防汛抗洪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中国气象和水文两大应用学科相结合的纽带。然而,由于以前没有中国统一的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标准,因此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进行面雨量的分析、预报、发布、服务和检验工作时,都使用自定的标准,很不统一和规范,给防灾减灾带来一定困难。为此,需要编制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的国家标准,以对中国面雨量业务和服务工作的开展以及科学研究进行统一和规范。
2、成因
2006年9月21日,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在郑州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审查会。来自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标准审查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河南省黄河河务局、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气象局等14个单位的15名专家组成了审查委员会。在听取了起草小组的汇报后,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审查委员会认为,该标准的结构层次设计合理,内容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实施;该标准的制定对促进江河流域面雨量业务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当然,地方如何实施标准,有关*部门在组织标准的宣传时应有具体的要求。中国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受灾面积广,是世界上遭受气象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各种气象灾害交替频繁发生,给社会财产、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和巨大的损失。中国各地的自然地理和气候差异很大,各地和各部门气象灾害标准不统一,难以满足*和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需求。本次发布的气象标准,就是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制定的。从最基础的调查做起气象等级标准的制定依据气象科研成果,依据长期的气象监测资料。
3、危害
国家标准《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以站点降雨量等级的划分为基础,并充分考虑了致洪暴雨的研究成果,将江河流域面雨量划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六个等级,给出了各等级对应的12小时、24小时面雨量幅度值。当某一江河流域的面雨量等级达到暴雨标准时,预示该江河流域发生洪水的可能性较大;当某一江河流域的面雨量等级达到大暴雨标准时,预示该江河流域发生洪水的可能性很大;当某一江河流域的面雨量等级达到特大暴雨标准时,预示该江河流域发生洪水的可能性极大。按照标准,判定是否是暴雨的指标之一是24小时30~50毫米的降雨量,大雨的指标是15~29.9毫米,如果在北方,大雨的预警级别应比南方暴雨的预警级别还要高,或至少是同样的预警级别。
4、防御措施
《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等气象标准纳入国家标准。此国家标准是《*气象法》发布实施后,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又一批重要的气象国家标准。2006年12月6日,中国气象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京联合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八项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要求认真做好这八项国家标准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王守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建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3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健全气象法规与标准体系,加快气象法制建设和气象标准体系建设,这对于依法规范气象活动、依法管理气象工作,切实保证中国气象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王守荣要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抓紧气象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修改和气象标准化体系研究工作,切实加快气象标准化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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