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饭花子
“要饭花子”是一种方言,指专业“要饭的”,过去把专业从事某项低俗事情的往往把这个事儿后面加上“花子”二字。“要饭花子”是以乞讨为生的特殊弱势群体,乞丐是他的代名词。
中文名称:要饭花子
类:别:方言
别:称:乞丐、叫花子
词:性:名词
词:义:乞丐
1、由来
要饭花儿
无量寿经下曰:“乞丐孤独。”过去乞讨称作“化”乞丐的方式基本以说唱为主。所以在艺术流派上是叫“化”。旧时,乞丐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当时把乞丐叫做“花子”,北京土话也叫“打闲的”。这路人相当复杂,有成群结队的,也有独挑的。这些乞丐整天流窜街头,遇到店铺开业或者有人家办喜事,手拿“哈拉把”(牛肩胛骨做成的响器)的“花子”便蜂拥而至。有喜念歌的,有唱太平歌词的,有数来宝的,办事人不堪其扰,于是就找“看街人”代为设法阻拦,本家拿出剩菜剩饭和钱,打发这帮花子。
2、文献记载
乞丐形象
3、历史故事
朱元璋
近代乞丐供奉朱元璋的愈来愈多,朱元璋就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洪武,幼时孤寒,被送到元觉寺当和尚,但命运多舛的朱元璋又被逐出庙门,落到挨户乞讨的地步,传说敲打牛骨头就是从他开始。穷家门的人称那牛骨头为“太平鼓”,上面有十三个小铜铃,相传一个铜铃可吃一省,十三个铜铃可吃遍全国十三个省份。当年朱洪武曾北上进京赶考,未中功名,途中忽患伤寒,幸获穷家门人救助始愈。当上皇帝後的朱洪武传旨,从此乞丐使用安上十三个铜铃的太平鼓。另有一说,唱花鼓行乞源於朱洪武平定天下後,为恢复家乡凤阳的元气,不惜迁徙江南富户十四万至凤阳,并严律私归者有罪。由於连年征战,田地荒芜,凤阳地方*沦为乞丐者甚众。於是移居於此的江南富户每至冬季必扮成穷家门人,藉行乞潜归原籍,久而久之竟以行乞为业。一首花鼓歌谣唱得好:“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元璋,十年倒有九年荒,背起花鼓走四方”。
4、相关报道
乞讨男在京买房?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
乞讨人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了极大改善,但贫富差距也在随之加剧。在我们的身边总有一些困难群体,他们生活在城市、农村的最底层,因为缺少经济来源,常常遭遇生活困难,举步维艰。这种情况如果长期得不到改善,势必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
关心和扶助弱势群体,不仅是*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那么,如何才能让所有困难群体都能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呢?开展社会救助无疑是最好的途径。我国现行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这些社会救助项目构成了困难群众的一道“安全网”,但目前,这道网还存在着一些“漏洞”,比如:一些较贫困家庭由于人均收入高出了低保标准,享受不到低保或其他社会救助;一些遭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都有困难的人,由于种种条件限制,享受不到社会救助;农民工等人户分离家庭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都无法申请社会救助等。
兜底的“网”不能漏。社会救助是个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心合力。实践证明,只有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社会制度策略,确并保各种保障制度之间相衔接,建立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体系,才能真正确保社会保障这道“安全网”更加密实,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更好的发挥托底保障的作用。
整治“丐帮”刻不容缓
乞讨儿童
在关于城市应否禁止乞讨的讨论中,我们熟视残疾乞丐游荡城市的现实,却忘了最起码的追问:那些趴伏在四轮车上的残疾乞丐,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他们背后是否存在暴力犯罪团伙?他们的四轮车为何每日准时出现在街头?他们晚上睡哪里?他们的饮食谁解决?他们讨到的钱给了谁?
一位曾混迹“东莞丐帮”的老人称,“帮主”为了利润,会把幼童的腿砸断,而幼童越惨“帮主”越赚钱。为了防止大一点的孩子报警,“丐帮”会给他们吃强力安眠药。这样的孩子寿命很短,随时会被扔掉。报道中的卢剑秋,原本是一个四肢健全的小伙子,在东莞打工失踪多年后,竟然成了四轮车上的残疾乞丐!暴力犯罪团伙使用各种残暴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早已突破了人类良知的底线。
相比几年前黑砖窑的曝光,所谓“丐帮”无疑比黑砖窑更黑。黑砖窑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曾组织“拉网式排查”;吊诡的是,发生在大街小巷的翻版黑砖窑,却被长期无视。媒体都能深入调查,当地警方为何从未行动?
当然,所谓“丐帮”绝不只是东莞一地的现象,各地都有残疾乞丐游走街头,他们身后,也许也存在着类似的暴力犯罪团伙,只是我们熟视无睹的平庸之恶,让他们长期逍遥法外无法无天,救助街头残疾乞丐刻不容缓。
5、乞讨人员分类
“目前,流浪乞讨人员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救助和保护对象’,如生活无着的外来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第二类是‘打击和制裁对象’,主要以流浪乞讨为掩护的违法犯罪分子;第三类是‘管理和限制对象’,主要是不愿接受救助的职业乞讨人员。”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吴克明说。
6、国家政策
根据民政部2003年8月1日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也就是说,并非所有流浪乞讨人员都是救助对象。”李迎生说,对于符合《细则》规定情况的贫困流浪乞讨人员,*总体上应该持“宽容”态度,并予以及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而对职业乞讨应该予以“严管”,并积极劝返;对操纵乞讨的行为应当予以打击,及时解救被操纵者。
“分类管理流浪乞讨,需要社会管理者专业化、精细化地推进管理,深入调查了解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情况,这对于及时发现职业乞讨、被操纵乞讨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有很大帮助。”李迎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