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八五
张八五(1962年4月-),陕西大荔人,汉族,*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宁夏地区代表。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工业经济专业。1988年12月加入中国*。2018年0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八五(正厅级)决定逮捕。
姓名:张八五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籍贯:陕西大荔
出生年月:1962年04月
党派:*
毕业院校:陕西财经学院
所学专业:工业经济
学历:大学本科
学位:学士
代表团:宁夏
现任职务:全国人大代表
1、个人履历
张八五
1979.09——1983.07,陕西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经济专业学习;
1983.07——1986.12,在陕西省铜川市计委工作;
1986.12——1994.09,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委劳动科教处工作;
1994.09——1995.08,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委工会主席;
1995.08——2000.03,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0.03——2004.01,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委(发改委)社会事业处处长;
2004.01——2005.05,石嘴山市副市长;
2005.05——2007.09,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2007.09——2011.02,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1.02——2013.01,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11年2月16日公示)、副主任、医改办主任;
2013.01——2017.07,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2、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6月22日,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张八五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免去职务
2017年7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张八五的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辞去代表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张八五,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7年7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八五的代表资格终止。
双开处分
2017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八五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八五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八五身为党员领导*,严重违*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经自治区监察厅研究,并报自治区人民*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逮捕
2018年0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八五(正厅级)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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