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文林
*海南省副省长。2014年2月,冀文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2014年3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了冀文林副省长职务。2014年7月2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冀文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被“双开”。2015年10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一案。2016年3月3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冀文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姓名:冀文林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6年7月
入党时间:1994年8月
籍贯:内蒙古凉城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中国地质大学
学位:理学学士
参加工作时间:1989年7月
1、个人履历
1985.09——1989.07,武汉地质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物探系勘查地球物理专业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1989.07——1992.10,地质矿产部政策法规研究中心科员。
1992.10——1996.12,地质矿产部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期间:1992.01—1993.01参加地质矿产部第六届赣南老区经济开发团工作)。
1996.12——1998.08,地质矿产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8.08——1999.1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值班室助理调研员。
1999.12——2000.0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值班室调研员。
2000.04——2002.08,四川省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2.08——2003.04,四川省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
2003.04——2005.09,*部办公厅副主任(其间:2001.09—2003.07在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MBA研究生学历教育班在职学习)。
2005.09——2008.07,*部办公厅副主任(正局级)(其间:2005.09授予二级警监)。
2008.07——2008.12,*部办公厅副主任兼任*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8.12——2009.0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
2009.01——2010.10,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
2010.10——2011.01,海口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1.01——2011.02,海口市委副书记、市*副市长(正厅级)。
2011.02——2011.02,海口市委副书记、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1.02——2013.01,海口市委副书记、市*市长。
2013.01——2014.02,海南省副省长,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年2月,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违法违纪
接受调查
2014年2月18日,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4年3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了冀文林副省长职务。
被双开
2014年7月2日,**纪委对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冀文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冀文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纪委审议并报**批准,决定给予冀文林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5年8月21日,海南省人民*原副省长冀文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2015年8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冀文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冀文林,听取了指定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冀文林利用其担任*四川省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秘书,*部办公厅副主任、秘书,*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一审开庭
2015年10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0年下半年至2013年1月,冀文林利用其担任*四川省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秘书,*部办公厅副主任、秘书,*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海南云动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申请获得工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事宜上提供帮助。2002年元旦至2013年上半年,冀文林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4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冀文林的刑事责任。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4、一审宣判
2016年3月3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冀文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0年下半年至2013年1月,冀文林在担任*四川省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秘书,*部办公厅副主任、秘书,*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海口市人民*副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获得工业扶持资金、工作调动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46万余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冀文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索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冀文林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全部受贿事实,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构成自首和立功,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追缴赃款赃物,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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