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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力

科普小知识2022-09-11 09: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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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力,男,1955年10月生,汉族,重庆市人,大学学历,教授,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曾任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党组副书记,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2014年7月8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谭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7月10日,*免去其领导职务。2014年9月30日,谭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015年11月24日,被提起公诉。2016年1月27日,谭力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谭力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2016年10月13日,广东广州市中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谭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姓名:谭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5年10月

入党时间:1987年6月

籍贯:重庆市

学位:大学

参加工作时间:1972年2月

1、个人履历

谭力,男,汉族,1955年10月生,重庆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重庆师范学院政史系毕业,大学学历,教授。

1972.02—1973.08四川省长宁县桃坪公社兴龙一队知青。

1973.08—1975.07四川省高县师范学校学习。

1975.07—1979.09四川省长宁县桃坪公社大桥小学、县文教局、县委宣传部工作。

1979.09—1983.07重庆师范学院政史系政史专业学习。

1983.07—1985.06四川省宜宾地区教育局工作。

1985.06—1995.09四川省委第二党校行政管理学教研室教师、副主任、主任(其间:1993.04—1995.09在四川省郫县挂职锻炼任县委副书记)。

1995.09—1996.07四川省郫县县委书记。

1996.07—1997.08四川省郫县县委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7.08—1997.10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郫县县委书记、县长。

1997.10—1998.05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郫县县委书记。

1998.05—1998.06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

1998.06—1998.10四川省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8.10—2001.03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03—2004.01四川省广安市委书记。

2004.01—2004.12四川省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12—2009.03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

2009.03—2010.01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0.01—2011.02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

2011.02—2012.05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

2012.05—2014.07任*海南省委常委、人民*党组副书记、副省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

曾任*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2、违法违纪

违纪被查

2014年7月8日,*纪委发布公告称,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谭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谭力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被免职

2015年7月10日,*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2014年7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了谭力海南省人民*副省长职务。

2014年7月30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谭力的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开除党籍

2014年9月30日,谭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经查,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与他人通奸。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其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提起公诉

2015年11月24日,海南省人民*原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谭力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11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谭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谭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谭力利用其担任*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广安市委书记、*绵阳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海南省人民*副省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党工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

2016年1月27日,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01-2014年,被告人谭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25余万元。谭力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


谭力

2016年10月13日,广东广州市中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谭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上缴国库。审理查明,谭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25余万元。

3、争议事件


谭力争议图片

“5·12”大地震发生后的第四天,时任**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胡*抵达绵阳机场,在新华社记者拍摄的*到机场迎接胡*的照片中,谭力(时任绵阳市委书记)走在后排,面带笑容。围绕这个笑容,网络世界一片非议。

当时,谭力在接受采访时说“我觉得多数人是不明真相的。你说我笑了,你要看我是在什么场合下,总书记和总理来了,我去迎接他们啊,当然心里是高兴的。”“面对这种议论,我必须承受。如果不能承受这种压力,可能就会影响到救灾工作的开展。我是市委书记,也算是政治人物,承受非议和谣言,也是政治人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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