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房
免税房免去的是营业税,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成交价或指导价减去原购置价格或原抵债作价金额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政策规定
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的基本取得共识,即当前免税房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2006年下发的“个人住房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的转让所得免征个税”,这个《2006年国家关于个人住房转让征个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里面的第五条明确提到:“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有关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免税房
在市场上一些由中介包装的“免税房”,新政当下,有不少客户为了规避政策风险,降低购房成本,纷纷把目光转向目前政策中的“免税房”。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说,真正的“免税房”应该不单指免征个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满5年的普通住宅,也可以免征营业税;属家庭唯一住房,并且是普通住宅的,可以享受契税减半的优惠。真正的“免税房”,即指符合上述条件的二手房源。
3、免税计算
以一套10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为例,购入价为100万元(含其他成本),出售价为200万元。如果是免税房,基本上可以免营业税和个税,契税税率也只有1.5%;若不符合所有免税条件,不满5年,营业税要按全额5.55%纳税;不是唯一,要按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普通住宅,买家要按全额的3%缴纳契税。
即可以看出,同样一套房源,非“免税房”比“免税房”需多缴纳30余万元的税费,免税房的税费总额只有一个零头。而这部分税费往往会被房东转稼至买家身上,如果税费较低,在相同的价格条件下,可以降低不少购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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