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中文名:曹沫
出生地:鲁国
朝代:春秋
民族:汉
性别:男
历史评定:鲁国刺客
相关人物:齐桓公
使用凶器:匕首
生活时期:春秋战国时代
主要事件:持匕首胁迫齐桓公
1、个人简介
曹沫
2、生平经历
曹沫
当日,齐桓公与鲁庄公在坛上进行仪式,曹沫突然手持匕首挟持桓公,齐桓公左右无人敢动,管仲问曹沫:“君何求?曹沫说: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於是答应还回侵略鲁国得到之地。曹沫扔掉匕首,走下坛并面向北面,回到就群臣之中,面色不变,辞令如常。
齐桓公非常愤怒,想反口不还。管仲劝说:“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於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於是,齐桓公割还侵鲁所得之地,曹沫三战所失去之地,又回到鲁庄公手中。
3、人物主要成绩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要求桓公归还鲁国土地。桓公允之。虽三战三败,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4、史记记载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上引的《史记·刺客列传·曹沫传》
5、其人考证
曹沫
按照《曹刿论战》一文,曹刿似乎是个平民: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在《左传》庄公十年里有曹刿,《左传》的疏云,即《史记》之曹沫。
一、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解释《史记·刺客列传》“曹沫”即《左传》、《谷梁传》“曹刿”、《公羊传》“曹子”说:“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二、清梁玉绳《人表考》卷三解释《汉书·古今人表》“鲁曹刿”,而列举异名说:“曹刿始见《左》庄十、《谷梁》十三、(《鲁语上》、《管子·大匡》。刿又作翱(注:《吕览·贵信》),又作沫(注:《战国齐、燕策》、《史齐、鲁世家》、《刺客传》),又作昧(注:《史鲁仲连传》索隐),亦曰曹子(《公羊》庄十三、《齐策》)。”
三、今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解释《左传》庄公十年“曹刿”即《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说:“刿音桂。《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者,鲁人也。’沫、刿音近。关于曹沫事,古代传说不一,详十三年‘盟于柯’《传》、《注》。”
四、日本学者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解释《史记·刺客列传》“曹沫”即《左传》“曹刿”、《吕氏春秋·贵信》“曹翔”说:“张照曰:‘按沫、刿声近而字异,犹申包胥之为芬冒勃苏耳。’必音沫为减,反涉牵混,三传不一其说,传疑可也。苏子《古史》据《左传》问战事,谓沫盖知义者,安肯身为刺客,则直以沫为刿未免武断。《吕氏春秋·贵信篇》曰:‘柯之会,庄公与曹翱皆怀剑至于坛上,庄公左搏桓公,右抽剑以自承,管仲、鲍叔进,曹霭按剑当两陛之间,曰二君将改图,毋或进者。桓公许之,封于汶南,乃盟而归。’按此则以沫为刿之证,而字又小异。《韩非子》:‘曹刿匹夫之士,一怒而劫桓公万乘之主、反鲁侵地。’亦以为曹刿。梁玉绳曰:‘曹子之名,《左》、《谷》及《人表》、《管子·大匡》皆作刿,《吕览·贵信》作翔,《齐策》、《燕策》与《史》俱作沫,盖声近而字异耳。《索隐》于《鲁仲连传》作昧,疑讹。”(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影印本,上册,1550页)
五、今人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解释《吕氏春秋·贵信》“曹翔”即《左传》庄公十年“曹刿”、《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说:“案期、刿、沫三字同音通假。”
6、名人点评
曹沫,春秋早期人,鲁国刺客。也就是曹刿论战的那个人.此人出身卑贱但足智多谋.卑贱者爱使用非常手段,他不会象贵族那么死心眼儿。正规的战法是战法,不正规的战法也是战法。
太史公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岂妄也哉!”
索隐述赞:“曹沫盟柯,返鲁侵地。专诸进炙,定吴篡位。彰弟哭市,报主涂厕。刎颈申冤,操袖行事。暴秦夺魄,懦夫增气。”
7、后世评价
曹沫,以其忠诚勇气和不烂之舌,既要回了土地,又保全了性命,可谓绩效显著。
曹沫本是鲁国将军,曾三败于齐军。若说客观原因,固然齐军势大,但他作为将军,无论如何难辞其咎。若三败而后再胜,可称英雄,三败而战死,可为烈士。但他既未胜,又没死,还居然想出了一个多少有点卑鄙的法子来给自己雪耻。其人贪生又好名,实在不算什么英雄豪杰。其时齐国大兵压境,鲁庄公问计于臣下,施伯和曹刿都觉得时势不利交战,建议庄公以和为贵,庄公也表示同意了。虽是城下之盟,但能保存实力,国家无伤,也算败中上策了。但结盟时曹沫却突然跳了出来,拉住齐桓公的衣裳,握住腰中的宝剑,威胁着要桓公答应归还鲁国战败后失去的土地。据说当时的他怒目圆睁,大义凛然,似乎颇有些和齐桓公同死的英雄气概,但我想其实他心里明白这是没有什么危险的。
齐桓公一国之君,千乘之主,断不会和他一个小人物同归于尽,或者根本也不屑与和他动手,所以多半会答应他的要求。而且齐桓公胸怀大志,正欲霸天下,号令中国,想必也不会因此小事反悔而失信于诸侯。所以这一着看似危险,其实是很有把握的。他这一下固然扬名天下,也雪了耻辱,但其实却是殃国之举。万一齐桓公不能忍一时之辱,暴怒之下,大军重来,曹庄公如其奈何?当时情势本就是齐强鲁弱,齐军为雪君辱,名正言顺,将士愤怒用命,其势必不可挡,鲁国就算不亡也定是元气大伤了。所以曹沫此举实在冒失的很,司马迁似乎也不必为他列传扬名。后来的毛遂和蔺相如都曾做过类似的事,但时不同,势不同,事不同,当不可与之同日而语。以己私利置国家于险地,行卑鄙事而留盛誉,古来欺世盗名者,当以此人为最。
当时鲁庄公欲往齐结盟,问群臣谁能从者,曹沫请随行,庄公不计较他前败之辱,毅然答应带他前往,最后果然成事,据此看来,庄公应该还算是个贤明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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