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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隶校尉

科普小知识2022-09-16 08: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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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隶校尉,旧号卧虎,是汉至魏晋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始置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汉成帝元延四年(前9年)曾省去,汉哀帝时复置,省去校尉而称司隶。东汉时复称司隶校尉。西汉时司隶校尉秩为二千石,东汉时改为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假佐等。又率领有由一千二百名中都官徒隶所组成的武装队伍,司隶校尉因此而得名。一直到三国魏晋时期,司隶校尉都是监督京师和京城周边地方的秘密监察官。

1、基本资料

中文名:司隶校尉

旧号:卧虎

职务: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

特点:权势强大

时期:汉至魏晋

设置人:西汉武帝

2、简介

司隶校尉,旧号卧虎,是汉至魏晋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始置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汉成帝元延四年(前9年)曾省去,汉哀帝时复置,省去校尉而称司隶。东汉时复称司隶校尉。

西汉时司隶校尉秩为二千石,东汉时改为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假佐等。又率领有由一千二百名中都官徒隶所组成的武装队伍,司隶校尉因此而得名。一直到三国魏晋时期,司隶校尉都是监督京师和京城周边地方的秘密监察官。

3、背景

汉武帝晚年的丞相公孙贺,其妻卫君孺乃是汉武帝卫皇后的姐姐,也就是说,公孙贺与汉武帝乃是连襟关系,至爱亲朋。公孙贺原为太仆,九卿之一,公孙贺当了丞相后,汉武帝即任其子公孙敬声为太仆。不料,公孙敬声是个公子哥儿,上任不久,就因挪用公款而下狱。公孙贺救子心切,此时,汉武帝正在逐捕一个“京师大侠”朱安世而未得,于是公孙贺向汉武帝提出,愿意自己去捕获朱安世,以此来赎儿子之罪,汉武帝同意了,公孙贺乃以欺骗手段见朱安世而捕之。于是,朱安世入狱,公孙敬声出狱。

公孙贺却没有想到,得罪了京师大侠朱安世,为祸更大。读过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的人,当能知道,汉代去先秦未远,游侠之风颇炽。那些汉代的游侠们,交通王侯,消息灵通,神通广大,极有能量。于是,朱安世为了报复公孙贺,便从狱中上书,揭发公孙贺一家勾结汉武帝与卫皇后所生的女儿诸邑公主、阳石公主等人,埋木偶人于专供汉武帝车马通行的驰道上,诅咒汉武帝,大逆不道。此案牵涉到两位公主及兼有皇帝连襟身份的丞相等人,大约汉武帝觉得御史大夫与御史中丞都不便治,乃专设司隶校尉以查治之。

4、发展

武帝初置

司隶校尉始置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但朱绍侯认为司隶校尉初设于征和二年(前91年),而不是征和四年。初设时的职务,除“掌徒隶而巡察”之外,还继承了周代司隶“役国中之辱事”的传统,使其“将徒治沟渠之役。”即“给劳辱之役”,但武帝初设司隶校尉的目的并不在此,而是使其“持节,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事实证明,司隶校尉在督治阳石公主及决太子巫蛊之狱中,确实具有非常大的权威。这时的司隶尉官品虽不高(位在比二千石的司直之下),却具有皇帝钦命持节使者的身份。

据《北堂书钞·设官部》记载:“司隶校尉,武帝初置,后诸王贵戚不服,乃以中都官徒奴千二百人属(焉)。”看来武帝初置司隶校尉时,曾遭到诸王贵戚的反抗,所以才派给司隶校尉一千二百名徒兵,这就使司隶校尉不仅有督察权,而且有逮捕权、惩治权。“纠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郡国,无所不统。”在督治阳石公主、决太子巫蛊之狱中,司隶校尉就充分运用了这一巨大的权力。汉武帝置司隶校尉督察皇太子、三公以下百官,是历代统治者以低治高,以贱治贵的惯用手段。这是司隶校尉权势最重的时期。

西汉后期

在巫蛊之后,武帝感到司隶校尉权势太重,遂“罢其兵”,即剥夺了司隶校尉统率徒兵权,但仍保有皇帝钦命使者的身份,其任务是持节“督察三辅、三河、弘农”,这是司隶校尉职务、地位的第一次变化,也是司隶校尉向地方督察官转化的开始。但三辅、三河、弘农属京师地区,也包括京师在内,故仍具有纠察、弹劾*百官之权,仍是皇帝的耳目之臣。在这一时期,由于有几位司隶校尉尽职尽责,“纠上检下,严刑必断”,致使“贵戚惮之,京师政清。”说明这一时期的司隶校尉还是有相当高的权威。不过,司隶校尉的威权,全靠皇帝的支持、信任,得到皇帝的宠信,其权威足以压百官,得不到皇帝的支持,就成了百官攻击的焦点。按司隶校尉的实际官职在九卿、三辅及京辅都尉之下,甚至也在承相司直之下,但在朝会时,却位居中二千石(九卿)之前,与司直并迎垂相、御史大夫,这也就是司隶校尉地位特殊之处。

盖宽饶在汉宣帝时任司隶校尉,“絮白公正,不畏强御”,“刺举无所回避”,“居不求安,食不求饱”,甚至将月俸之半以给吏民,使为耳目,侦察百官,因此出现了“公卿贵戚至长安,皆恐惧莫敢犯禁,京师为清”的局面。但是,由于盖宽饶“所勃奏众多”,而“廷尉处其法”则“半用半不用”。这说明被盖宽饶所劾奏的人,并没有全部受到应有惩处,廷尉可以上下其手,有的依法制裁,有的则曲为迥护,由此可见,司隶校尉在解除兵权之后,虽在“司察之任”,有“举使之权”,然而已不能率徒兵直接逮捕人犯,处置人犯,其威权较巫蛊之狱时,已大大降低。不仅如此,由于盖宽饶“直道而行,多仇少与”,树敌过多,最后因受政敌的陷害而入狱。盖宽饶不甘受辱,而引刀自刎,这就是司隶校尉失去皇帝支持时的下场。

东汉时期

自汉武帝设置司隶校尉以后,其地位和职掌就不断的变化。起先是皇帝的钦命使者,持节、领兵(徒兵)可以奏弹、审讯和逮捕一切官僚和贵族。中间一夺兵权,再夺符节,又去掉校尉头衔而单称司隶。最后取消了司隶校尉的设置。司隶校尉在西汉的地位每况愈下,但是,到了东汉,司隶校尉的地位则日趋重要,其职掌则不断强化和多样化。

东汉初年,汉光武帝刘秀省去丞相司直,使司隶校尉获得更大的权势,朝会时和尚书令、御史中丞一起都有专席,当时有“三独坐”之称。东汉时司隶校尉常常劾奏三公等尊官,故为百僚所畏惮。司隶校尉对京师地区的督察也有所加强,京师七郡称为司隶部,成为十三州之一。

司隶校尉的官秩是比二千石,论官级低于中二千石的九卿,当然更低于列侯和三公。司隶校尉在朝廷中与公卿们相处的时候,这也有明确的规定:“司隶校尉诣台廷议,处九卿上,朝贺处九卿下,陪卿上。初除,谒大将军、三公,通谒持板揖。公议、朝贺无敬。台召入宫对,见尚书持板,朝贺揖。咐以上的礼仪规定,既照顾到司隶校尉的职务特点,又考虑到司隶校尉官秩较低的实际情况。廷议是议政的地方,需要发挥司隶校尉“无所不纠”的作用,所以位次就在九卿之上;进贺是礼仪性的集会,位次就以官秩高低划分,所以就在九卿之下。尽管如此,在公议、朝贺时,对三公仍是“无敬”,以表示司隶校尉的尊严。司隶校尉的特殊地位,还可以从“车辐”制中显示出来,据《古今注》记载:“车辐,棒也。汉朝执金吾。金吾,亦棒也,以铜为之,黄金涂两末,谓为金吾。

在外戚与宦官的斗争中,一方常借重司隶校尉的力量挫败对方,如宦官单超等谋诛大将军梁冀,汉桓帝派司隶校尉张彪率兵围困梁冀住宅,将他杀死。汉末,外戚何进欲诛宦官,以袁绍为司隶校尉,并授予他较大权力,后来袁绍果然尽灭宦官。从此,司隶校尉成为政权中枢里举足轻重的角色,所以董卓称之为“雄职”。李傕*时也自领司隶校尉。曹操在夺取大权后,也领司隶校尉以自重。

三国时期

曹魏政权建立后,司隶校尉权势进一步扩大。按照级别,司隶校尉排在各部门首长之后,但在朝会的时候,大臣们坐在宫殿的正南门外,这时司隶校尉坐在各部门首长的上首,一个人单坐,比东汉时的“三独坐”更为显要。进入宫殿后,再按职务高低,司隶校尉坐在各部门首长的下首,即回到了自己应该坐的位子上,也不单独坐了。东汉司隶校尉的属官有从事史12人、假佐25人,共37人,而曹魏时司隶校尉属官有从事史、假佐等100人,人数远远超过前代。

蜀汉的张飞、诸葛亮先后担任司隶校尉(《三国志·诸葛亮传》:先主于是即帝位,亮以丞相录尚书事,假节。张飞卒后,领司隶校尉)。

晋代时期

司隶校尉在西晋时职务与两汉基本相同,至东晋罢废。

晋代以后

隋炀帝置司隶台,长官为司隶大夫。

5、作用

中国汉至魏晋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始置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成帝元延四年(前9)曾省去,哀帝时复置,省去校尉而称司隶。东汉时复称司隶校尉。司隶校尉秩为二千石,东汉时改为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假佐等。又率领有由1200名中都官徒隶所组成的武装队伍,司隶校尉因此而得名。司隶校尉初置时能持节,表示受君令之托,有权劾奏公卿贵戚。除监督朝中百官外,还负责督察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和河东、河南、河内、弘农7郡的京师地区,起到和刺史相同的作用,但它比刺史地位高。东汉初年,汉光武帝省去丞相司直,使司隶校尉获得更大的权势,朝会时和尚书令、御史中丞一起都有专席。在外戚与宦官的斗争中,一方常借重司隶校尉的力量挫败对方。司隶校尉在曹魏、西晋时职务与两汉基本相同,至东晋罢废。

汉武帝设置司隶校尉的初衷是治“巫蛊之狱”,捕奸滑之徒。开始时虽非真正意义上的监察职官,但其监察职能已初见端倪。“巫蛊之乱”平息后,司隶校尉属兵被罢而掌监察权,“察三辅、三河、弘农七郡”,具体职掌是“督察三公以下为职”。司隶校尉由临时机构演变为监察百官为主要职掌的常设监察机构。它的职能不仅是监察三辅、三河、弘农地区各郡官吏,而且可以监察*百官。《后汉书·百官志》载:“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宣帝时,盖宽饶为司隶校尉,“刺举无所回避,大小辄举,所劾奏众多,……公卿贵戚及郡国吏繇使至长安者,皆恐惧莫敢犯禁,京师为清”。司隶校尉在西汉后期,其地位历经反复。元帝初元四年(前45年)司隶校尉所持之节被收回。成、哀之际,其地位进一步衰落。成帝元延四年(前9年)被撤销;虽又于绥和二年复置,但是隶属关系已发生变化,改属大司空,地位与丞相司直相当。后汉时又复置为司隶校尉,其地位迅速回升,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于朝会时“三独坐”,地位相当特殊,“延议处九卿上,朝贺处公卿下”。司隶校尉权重一时,上至三公,下至百官都受司隶校尉的监察。《后汉书·百官志四》本注云:“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注引蔡质《汉仪》:“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

司隶校尉既是御史大夫之属官,反过来又可以监察御史大夫,身份颇为特殊。这种特殊的身份使其不依附于行政权力的制约,不会轻易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从而能够更好的发挥监察的作用。司隶校尉的司法监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各级官吏尤其是*高官的不法行为,为整顿吏治和保障司法正常运作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汉代这种以司隶校尉为标志的特殊监察机构的设置,是中国古代司法监察史上颇具意义的一个举措。

主要作用:

一是可以快速集结。

因为司隶们主要集中在京畿地区,以京师为主,如果以法警队的角度来定位司隶的话,那么快速反应是这支司隶队伍的一个重要特点。

二是身份公开但作用隐蔽。

尤其是在除掉梁冀的事件上最为明显。梁冀掌握着国家的兵权,可是并不了解小司隶们的战时作用,所以在铲除梁冀的过程中,这支法警队突然集合,上演了擒贼先擒王的角色。

三是搜罗朝野情报。

这点在处理匡衡的过程中,是可以看出的,中国历史多时记录王侯将相这些大人物,而小司隶们虽然没有具体的描述,但从第二次弹劾匡衡中可以看出,司隶校尉骏与少府忠如果没有得到确切证据是不敢弹劾匡衡的,因为王尊已经是前车之鉴,而得到证据就要有人去搜集,无论是到乐安乡丈量土地,还是在地方官府的土地手续中查找纰漏,肯定有搜集情况者,换句话说就是调查保密档案。

四是司隶校尉领司州事

这一点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作为京师官员,不仅监控着三辅、三河、弘农,而且有独立权利领司州事务,就意味着这支司隶队伍有相对独立的大后方,在某些保障方面不受京师节制,可以自给自足,也可以作为战时的大本营,在京师哗变时,可以近距离为皇帝提供可靠寓所。司州起着监控京畿要害的作用。

6、相关史料

汉武帝曾设司隶校尉一职,征和元年(公元前92年)置,据《后汉书·百官四》注引荀绰《百官表注》云,汉武帝设置此职是为了专治诸邑、阳石公主的巫蛊之狱的。此案牵涉到皇家公主,一般官吏,包括御史大夫,均不便措手,所以专设此职。

《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蔡质《汉仪》曰:“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入宫,开中道称使者。每会,后到先去。”本注曰:孝武帝初置,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司隶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乃依周置司隶。”臣昭曰:周无司隶,岂即司寇乎?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前书》曰:“置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其兵。”元帝去节,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蔡质《汉仪》曰:“司隶诣台廷议,处九卿上,朝贺处公卿下陪卿上。初除,谒大将军、三公,通谒持板揖。公仪、朝贺无敬。台召入宫对。见尚书持板,朝贺揖。”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蔡质《汉仪》曰:“都官主雒阳百官朝会,与三府掾同。”《博物记》曰:“中兴以来,都官从事多出之河内,掊击贵戚。”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其余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录郃下事,省文书。门亭长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主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其余都官书佐及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司隶所部郡七。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司隶校尉,周官。武帝征和四年初置,持节从中都官徒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滑。后罢其兵,察三辅、三河、弘农。元帝初元四年去节。成帝元延四年省。绥和二年哀帝复置,但为司隶,冠进贤冠,属大司空,比司直。”

蔡质《汉仪》曰:“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入宫,开中道称使者。每会,后到先去。”

晋傅咸《司隶校尉教》:“司隶校尉,旧号‘卧虎’,诚以举纲而万目理,提领而众毛顺。”按,汉置司隶校尉,权任甚重,历代相承,唐废。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司隶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乃依周置司隶。”

清代福格撰《听雨丛谈》卷一:“步军统领,秩如汉之司隶校尉、明之锦衣卫,虽武职二品,威权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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