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群众艺术馆
济南市群众艺术馆始建于1956年,隶属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承担着对基层文化站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群众文艺人才培训、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职能,是济南市群众文化工作的龙头单位。
1、主要职能
承办、策划、组织、实施省市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的展示展演;组织举办各类公益性艺术辅导培训、展览、讲座;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业余文艺骨干;
济南群众艺术馆外观
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收集、整理、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文化艺术;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指导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馆内设有综合部、事业部、人事部、文艺培训部、文艺活动部、美术摄影部、非遗保护部、剧场管理部、基层文化指导中心等部门。
2、新馆建设
新馆内部设有群星剧场、多功能厅、艺术交流展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排练厅、录音棚、摄影棚、公益培训中心等。这座新馆建成后已成为一个集演出、展览、培训、辅导、讲座于一体的文化活动中心,为市群众艺术馆的公益文化服务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群星剧场外部
群星剧场
群星剧场建成后已是济南群众文化的主要演出阵地,承担着声乐、舞蹈、器乐、戏剧、曲艺等各类大中型群众文化节目的赛事和演出任务。
艺术交流展厅
艺术交流展厅主要用于举办各种大中型群众性美术、书法、摄影、雕塑等艺术展览。
多功能厅
多功能厅则用于开展各种中小型群众性文艺演出、讲座、电影放映等。
排练厅
新馆还增加了8个不同用途的排练厅,其中乐团排练厅、合唱排练厅、舞蹈排练厅各两个,戏剧排练厅、曲艺排练厅各1个,能够满足泉城群众文化业余队伍的日常节目排练要求。
公益性艺术培训中心
新馆设有公益性艺术培训中心,下设分隔式教学琴房、声乐教室、器乐教室各4间、美术教室3间、摄影教室、曲艺教室各1间,培训场地比此前有了大幅扩充。迁馆以来群众艺术馆已开设电子琴、古筝、二胡、小提琴、书法、国画、素描、水彩、水粉、油画等课程。
3、其他工作
群星剧场内部
市群众艺术馆同时还承担“济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工作。自2008年至今,“非遗传习班”已开展了10期,开设皮影、面塑、剪纸、鲁绣四种民俗文化的培训。为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市群众艺术馆新馆还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有声像演播厅、非遗展示厅、非遗传习所和非遗作品收藏室。
新馆还设有录音棚、摄影棚,可以完成从音乐的制作编曲到录制剪接等全部工作,并能提供演出制作、视频剪辑、内容设计等一系列服务项目,满足数字多媒体的各项需求。
4、所获荣誉
2014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文化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4年被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组委会授予“记集体二等功”称号;山东琴书《亲家亲》、《“新市民·新课堂”公益性艺术辅导培训》分别荣获曲艺类和项目类*最高奖“群星奖”;2012年被*济南市委授予“泉城先锋基层党组织”称号;2012年荣获*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授予的“全省文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全国和省市群众文化展演评比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百余项,其中*奖励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