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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憎表

科普小知识2022-09-19 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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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憎表》是张爱玲剖析自己学生时代想法的一部“遗作”,此文的重构过程在“张爱玲诞辰95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上首次发表,全文并于*《印刻文学生活志》率先刊登。2016年9月中国内地首发于《收获》杂志长篇专号秋冬卷。

创作年代:1990年

作  者:张爱玲

整理者:冯睎乾

作品起源:张爱玲高三记录

文学体裁:长篇回忆散文

1、作者简介


张爱玲

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煐。1920年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一幢没落贵族府邸。张爱玲的家世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张爱玲一生创作了大量文学作品,类型包括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1944年张爱玲结识胡兰成与之交往。1973年,张爱玲定居洛杉矶。1995年9月8日,适逢中秋节,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逝世于加州韦斯特伍德市罗彻斯特大道的公寓,因动脉硬化心血管病而去世,终年75岁,被发现的时候她已经过世一个星期。9月30日,生前好友为她举行了追悼会,追悼会后,骨灰被撒入太平洋。

2、作品特点

《爱憎表》展现张爱玲晚年列点式写作方法

据香港学者冯睎乾在《的写作、重构与意义——手稿来历及相关文献回顾》文中回忆:“张爱玲的遗稿,可出版的,近年已悉数付梓,仅余小部分为未刊稿。2015年夏,宋以朗交给我一叠张爱玲的草稿,让我帮忙整理。当时草稿尚未诠次,仅按纸张大小、颜色和类型(如信封或信纸)稍作分类,内容以作者往事为主,但很零碎。由于每页均字迹潦草,东涂西抹,宋以朗只能初步确定,手稿中包括一篇《爱憎表》散文,但原稿次序未明,也不知道页数。他大胆猜测,其中可能还有张爱玲晚年未写完的《小团圆》散文。“我根据草稿内容及其他线索,从中区分出26页纸,再排列次序,成功重构出部分的《爱憎表》。”

3、发表过程

触发于上海,回归于上海


张爱玲所填表格

一九九〇年,上海学者陈子善发掘出张爱玲中学时期一些旧作,并发表《雏凤新声——新发现的张爱玲“少作”》一文。张爱玲见到了这篇文章,触发了她写作的念头。正如张爱玲在这篇散文开头所写,文章的来由,系“我近年来写作太少,物以稀为贵,就有热心人发掘出我中学时代一些见不得人的少作,陆续发表,我看了往往啼笑皆非。最近的一篇是学校的年刊上的,附有毕业班诸生的爱憎表。我填的表是最怕死,最恨有天才的女孩太早结婚,最喜欢爱德华八世,最爱吃叉烧炒饭。隔了半世纪看来,十分突兀,末一项更完全陌生。都需要解释,于是在出土的破陶器裡又检出这麽一大堆陈穀子烂芝麻来。”于是她花了2个月的时间写长篇散文《爱憎表》,但陆续搁下,始终没有写完。1995年9月8日,张爱玲在美国洛杉矶家中过世,根据她生前所立遗嘱,所有遗产由宋淇夫妇代为保管,其中包括大量的遗作手稿。宋淇夫妇过世之后,其子宋以朗先生作为文学遗产执行人,陆续整理出版了《重访边城》,电影剧本《一曲难忘》、《六月新娘》,小说《同学少年都不贱》、《小团圆》、《雷峰塔》、《易经》、《异乡记》等遗作。

2015年夏天,宋以朗先生请香港学者冯睎乾先生帮忙整理《爱憎表》草稿。据冯睎乾在《的写作、重构与意义手稿来历及相关文献回顾》这篇文章中的回忆:

“张爱玲的遗稿,可出版的,近年已悉数付梓,仅余小部分为未刊稿。二〇一五年夏,宋以朗交给我一叠张爱玲的草稿,让我帮忙整理。当时草稿尚未诠次,仅按纸张大小、颜色和类型(如信封或信纸)稍作分类,内容以作者往事为主,但很零碎。由于每页均字迹潦草,东涂西抹,宋以朗只能初步确定,手稿中包括一篇《爱憎表》散文,但原稿次序未明,也不知道页数。他大胆猜测,其中可能还有张爱玲晚年未写完的《小团圆》散文。我根据草稿内容及其他线索,从中区分出二十六页纸,再排列次序,成功重构出部分的《爱憎表》。”

重构后的《爱憎表》(中文繁体字版)首先发表于*《印刻文学生活志》2016年第7期,《收获》杂志主编程永新先生立刻向《印刻文学生活志》取得授权,将《爱憎表》中文简体字版全文首发于9月30日前后上市的《收获》长篇专号秋冬卷。

4、价值

文学价值

虽未完成,犹有可观


《爱憎表》手稿

冯睎乾先生根据亲手整理与重构的经验,提出:“我相信直到张爱玲逝世,《爱憎表》也没有完稿,跟她在信中描述的《爱憎表》状况吻合。至于全文字数,可以分两方面讲:一是可确定为《爱憎表》的内容,即完整的引言和头两部分,约一万四千一百字;二是包括其他零碎部分和提要,则合共二万三千字。”他估计《爱憎表》本来有四部分,但现在仅存头两部分的初稿。这个估计来自于当年17岁的张爱玲填表格时,有“最喜欢爱德华八世”、“喜吃叉烧炒饭”、口头禅“我又忘啦!”和“拿手好戏:绘画”等答案,而目前草稿中所见只确切完整地回答了“最怕死”和“最恨有天才的女孩太早结婚”两部分。在写给宋淇夫妇的信中,张爱玲提到,“爱憎表”上填的最喜欢爱德华八世,“需要解释是因为辛泼森夫人与我母亲同是离婚妇”,然而首两部分并没有解释“最喜欢爱德华八世”的理由,可知必定还有别的部分。另外,张爱玲的草稿中有她的写作大纲,当中出现“填EdVIII”和“喜吃炒饭”字样,可见她至少还打算多写两部分。

这些都已经成为永远的遗憾。

“《红楼梦》未完,其文学价值依然甚高。手稿也的确很乱,但我勉力而为,总算令仅存的部分得见天日,即使成果不是无懈可击,亦自有可观。”冯睎乾表示。

“例如,重构的《爱憎表》虽然是未完稿,而现存部分也极可能只是初稿,但张爱玲的独有笔触依然随处可见,确实是‘轻松的散文’,赏心悦目。《爱憎表》呈现的写作风格,跟《小团圆》小说一样,也是迂回曲折地讲自己的过去,尤其是童年。张爱玲不想让往事一泻千里,而要它们在笔端细水长流,《爱憎表》展现的正是这种回环往复式写法。另外,重构《爱憎表》有一意外收获,就是让我们知道张爱玲的写作方法:首先,她会用列点形式,拟定写作大纲(但不一定严格遵守);其次,同一段话她会反复重写、添补内容,力求尽善尽美。看她的草稿,我们知道她每篇文章皆惨淡经营,非一挥而就。”

对研究张爱玲的价值

冯睎乾文中总结为4点:《爱憎表》本身的文学价值;张爱玲的写作过程;传记价值;《爱憎表》与张爱玲其他作品的关系。

5、作品选读

爱憎表·最怕死(选摘)

文/张爱玲

我近年来写作太少,物以稀为贵,就有热心人发掘出我中学时代一些见不得人的少作,陆续发表,我看了往往啼笑皆非。最近的一篇是学校的年刊上的,附有毕业班诸生的爱憎表。我填的表是最怕死,最恨有天才的女孩太早结婚,最喜欢爱德华八世,最爱吃叉烧炒饭。隔了半世纪看来,十分突兀,末一项更完全陌生。都需要解释,于是在出土的破陶器裡又检出这么一大堆陈穀子烂芝麻来。

最怕死

我母亲回国后,我跟我弟弟也是第一次「上桌吃饭」,以前都是饭菜放在椅子上,坐在小矮凳上在自己房裡吃。她大概因为知道会少离多,总是利用午饭后这段时间跟我们谈话。

「你将来想做什么?」她问。

能画图,像她,还是弹钢琴,像我姑姑。

「姐姐想画画或是弹钢琴,你大了想做什么?」她问我弟弟。

他默然半晌,方低声道:「想开车。」

她笑了。「你想做汽车夫?」

他不作声。当然我知道他不过是想有一部汽车,自己会开。

「想开汽车还是开火车?」

他又沉默片刻,终于答道:「火车。」

「好,你想做火车司机。」她换了个话题。

女佣撤去碗筷,泡了一杯杯清茶来,又端上一大碗水果,堆得高高的,搁在皮面镶铜边的方桌*。我母亲和姑姑新近游玄武湖,在南京夫子庙买的仿宋大碗,紫红磁上喷射著淡蓝夹白的大风暴前朝日的光芒。

她翻箱子找出来一套六角小碗用作洗手碗,外面五彩凸花,裡面一色湖绿,装了水清澈可爱。

「你喜欢吃什么水果?」

我不喜欢吃水果,顿了顿方道:「香蕉。」

她笑了,摘下一隻香蕉给我,喃喃地说了声:「香蕉不能算水果。像麵包。」

替我弟弟削苹果,一面教我怎样削,又讲解营养学。此外第一要纠正我的小孩倚赖性。

「你反正什么都是何干──」叫女佣为某「干」某「干」,是乾妈的简称,与湿的奶妈对立。「她要是死了呢?当然,她死了还有我,」她说到这裡声音一低,又轻又快,几乎听不见,下句又如常:「我要是死了呢?人都要死的。」她看看饭桌上的一瓶花。「这花今天开著,明天就要谢了。人也说老就老,今天还在这裡,明天知道怎样?」

家裡没死过人,死对于我毫无意义,但是我可以感觉她怕老,无可奈何花落去,我想保护她而无能为力。她继续用感伤的口吻说著人生朝露的话,我听得流下泪来。

「你看,姐姐哭了。」她总是叫我不要哭,「哭是弱者的行为,所以说女人是弱者,一来就哭。」但是这次她向我弟弟说:「姐姐哭不是因为吃不到苹果。」

我弟弟不作声,也不看我。我一尴尬倒收了泪。

我从小在名义上过继给伯父伯母,因为他们就只一个儿子,伯母想要个女儿。所以我叫他们爸爸姆妈,叫自己父母叔叔婶婶。后来为了我母亲与姑姑出国一事闹翻了──我伯父动员所有说得进话去的亲戚,源源不绝北上作说客,劝阻无效,也就不来往了,她们回来了也不到他们家去。我们还是去,但是过继的话也就不提了。不过我的称呼始终没改口。我喜欢叫叔叔婶婶,显得他们年青潇洒。我知道我弟弟羡慕我这样叫他们,不像他的「爸爸妈妈」难以出口。

有一天有客要来,我姑姑买了康乃馨插瓶搁在钢琴上。我听见我母亲笑著对她说:「幸亏小煐叫婶婶还好,要是小煃大叫一声『妈』,那才──」

其实我弟弟没响响亮亮叫过一声「妈妈」,总是羞涩地聂嚅一声。

关于倚赖性,我母亲的反覆告诫由于一曝十寒,并没见效。七八年后我父亲还愤愤地说:「一天也离不了何干,还要到外面去!」

但是当时她那一席话却起了个副作用,使我想到死亡。那时候我们住白粉壁上镶乌木大方格的光顶洋房,我姑姑说「算是英国农舍式。」有个英国风的*派后园,草地没修剪,正中一条红砖小径,小三角石块沿边,道旁种了些圆墩墩的矮树,也许有玫瑰,没看见开过花。每天黄昏我总是一个人仿照流行的《葡萄仙子》载歌载舞,沿著小径跳过去,时而伸手抚摸矮树,轻声唱著:

「一天又过去了。

离坟墓又近一天了。」

无腔无调,除了新文艺腔。虽是「强说愁」,却也有几分怅惘。父母离婚后,我们搬过两次家,却还是天津带来的那些家俱。我十三岁的时候独自坐在皮面镶铜边的方桌旁,在老洋房阴暗的餐室裡看小说。不吃饭的时候餐室裡最清静无人。这时候我确实认真苦思过死亡这件事。死就是什么都没有了。这世界照常运行,不过我没份了。真能转世投胎固然好。我设法想像这座大房子底下有个地窖,阴间的一个閒衙门。有书记录事不惮烦地记下我的一言一行,善念恶念厚厚一迭账簿,我死后评分发配,投生贫家富家,男身女身,还是做牛做马,做猪狗。义犬救主还可以受奖,来世赏还人身,猪羊就没有表现的机会了,只好永远沉沦在畜生道裡。

我当然不会为非作歹,却也不要太好了,死后玉皇大帝降阶相迎,从此跳出轮迴,在天宫裡做过女官,随班上朝。只有生生世世历经人间一切,才能够满足我对生命无餍的欲望。

基督教同样地使人无法相信。圣母处女怀孕生子,这是中国古老的神话已有的,不过是对伟人的出身的附会传说。我们学校的美国教师是进步的现代人,不大讲这些,只著重「人生是道德的健身房。」整个人生就是锻练,通过一次次的考验,死后得进天堂与上帝同在,与亡故的亲人团聚,然后大家在一片大光明中弹竖琴合唱,讚美天主。不就是做礼拜吗?学校裡每天上课前做半小时的礼拜,星期日三小时,还不够?这样的永生真是生不如死。

但是我快读完中学的时候已经深入人生,有点像上海人所谓「弄不落」了,没有瞻望死亡的馀裕,对生命的胃口也稍杀。等到进了大学,炎樱就常引用一句谚语劝我:「Lifehastobelived.」勉强可以译为「这辈子总要过的,」语意与她的声口却单薄惨淡,我本来好好的,听了也黯然良久。

但是毕业前一年淮备出下年的校刊,那时候我还没完全撇开死亡这问题。虽然已经不去妄想来世了,如果今生这短短几十年还要被斩断剥夺,也太不甘心。我填表总想语不惊人死不休,因此甘冒贪生怕死的大不韪,填上「最怕死」。

或者仅只是一种预感,我毕业后两年内连生两场大病,差点死掉。第二次生病是副伤寒住医院,双人房隔壁有个女性病人呻吟不绝,听著实在难受,睡不著。好容易这天天亮的时候安静下来了,正觉得舒服,快要朦胧睡去,忽闻隔壁似有整理东西的綷縩响动,又听见看护低声说话,只听清楚了一句:「才十七岁!」

小时候人一见面总是问:「几岁啦?」答「六岁」,「七岁」。岁数就是你的标志与身分证。老了又是这样,人见面就问「多大年纪啦?」答「七十六了,」有点不好意思地等著听讚叹。没死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形貌个性,一切资以辨认的特徵,岁数成为唯一的标签。但是这数目等于一小笔存款,稳定成长,而一到八十岁就会身价倍增。一辈子的一点可怜的功绩已经在悠长的岁月中被遗忘,就也安于沦为一个数字,一个号码,像囚犯一样。在生命的两端,一个人就是他的岁数。但是我十七岁那年因为接连经过了些重大打击,已经又退化到童年,岁数就是一切的时候。我十七岁,是我唯一没疑问的值得自矜的一个优点。一隻反戴著的戒指,钻石朝裡,没人看得见,可惜钻石是一小块冰,在慢慢地溶化。过了十七就十八,还能年年十八岁?

所以我一听见「才十七岁」就以为是说我。随即明白过来,隔壁房间死了人,抬出去了,清理房间。是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在那一色灰白的房间裡,黎明灰色的光特别昏暗得奇怪,像深海底,另一个世界。我不知道是我死了自己不知道,还是她替我死了。

对于老与死,我母亲过早的启发等于给我们打了防疫针。因为在「未知生,焉知死」的幼年曾经久久为它烦恼过,终于搞疲了。说是麻木也好,反正习惯了,能接受。等到到了时候,纵有景然的一刹那,也感动不深,震撼不大,所以我对于生老病死倒是比较看得淡。

最恨有天才的女孩太早结婚

我中学毕业前在校刊上填这份「爱憎表」的时候,还没写「我的天才梦」,在学校裡成绩并不好,也没人视为天才。不过因为小时候我母亲鼓励我画图投稿,虽然总是石沉大海,未经採用,仍有点自命不凡,彷彿不是神童也沾著点边。

…………

(全文共2万3千余字,以上为部分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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