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法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增强本地区立法的科学性和*性,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4月29日,市*法制办就制定《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民宗侨工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市卫生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听证会。听证代表通过自愿报名、由有关单位推荐等方式,由市*法制办根据报名者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按照具有一定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家、教师、学生、医生、健康教育工作者、行业协会代表以及其他市民,共14人。听证会还设旁听席,部分市民旁听了本次听证会。1 2 3 4 在立法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普遍赞成我市实行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并就《条例(草案)》的有关核心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会上主要焦点问题包括:
一、关于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界定问题
这是《条例(草案)》的核心问题。很多听证代表都认为要从严界定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杭四中退休教师计惠玲和大学生陈春雨都认为,各类学校应当全面禁烟,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气氛。市民崔盐生认为,《条例(草案)》应当规定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还有听证代表认为草案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中,“医疗机构”是否包括药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电梯”是否包括住宅区内的电梯,网吧室内营业区域是否包括卫生间等问题应予以明确。
有些听证代表则从执法力量有限的角度认为应当适当缩小禁烟的公共场所范围。市卫生监督所金涛建议将“商场、超市”明确为大中型的,小型商场或超市不要纳入控烟范围。大学生陈春雨则对杭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在飞机、火车上违法吸烟的行政管理权限提出了疑问。
作为从事控烟工作的听证代表,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徐越则从专业角度认为,空调是不能够过滤香烟中的有害物质的,只要通风系统是相通的,则宾馆、饭店分区域控烟没有意义,只有完全禁止吸烟才能达到保护公众健康的目的,可以先从五星级酒店开始分批实行,逐步在餐饮行业中实现禁止吸烟。同时,他认为从现实来看,中国香港和美国都没有因为禁烟而对餐饮和旅游业带来影响。
二、关于划定吸烟区和设置吸烟室规定的可行性问题
划定吸烟区和设置吸烟室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比例设置的规定。市人大代表史良才对《条例(草案)》有关“允许吸烟的客房、包厢数量应当少于该场所住宿客房、可供营业使用的包厢总数的50%”、“吸烟室使用面积应当小于该场所总使用面积的5%”的规定提出了可行性的疑问。杭州餐饮旅店行业协会孙文艳认为,餐饮业是休闲放松的行业,客房、包厢是私密场所,在不危害他人的前提下,客人在里面吸烟也没什么不可以,50%的规定没有必要,在实际操作中也很难做到。杭四中计惠玲针锋相对地指出,餐饮行业不能因为执行难就不禁烟,吸烟影响不吸烟人群的利益,吸烟人群和不吸烟人群都要受到保护。
三、关于经营管理者职责规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问题
《条例(草案)》对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规定了有关控烟的职责。旅游专业的学生杨扬认为,由经营管理者对在本单位违法吸烟者进行劝阻的规定不合理,因为这样很容易得罪客人,毕竟客人是“上帝”。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主持人武大海也对经营管理者是否有此义务提出了疑问。大学生陈春雨则认为对经营管理者建立的控制吸烟管理制度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陈雪亭则建议应赋予经营管理者相应的权利,如对违反禁烟规定的个人已缴纳的进入该公共场所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关于行政执法可操作性问题
对行政执法的意见主要集中在相关规定的可操作问题上。市人大代表史良才和市政协委员杜耀庭对如何发现和处罚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疑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陈雪亭认为草案规定对违法吸烟者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力度不够,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对于不听劝阻者应该有后续手段。杭四中计惠玲建议法规实施后应公布一个能快速接通的举报电话,否则一支烟很快就抽完了,举证很困难。市卫生监督所金涛则认为对个人应以劝导为主,对单位以处罚为主,这样可以加强草案的可操作性。
五、关于控制吸烟其他手段问题
与会听证代表还提出了很多其他控制吸烟手段。如加强宣传,营造控烟氛围,设置一些控烟监督员或者组织志愿者进行宣传劝导;对严重违法吸烟者进行拘留;单位领导要对控烟工作承担领导责任;打击假烟,减少香烟店数量;改变香烟包装,加强警示效果;征收烟草卫生附加税,提高香烟零售价格等。作家韩魏还提出设立研究机构研究具有操作性的措施和方法,或者与基金会合作,通过有效的项目进行宣传,形成良性的控烟氛围。